各义务段学校:
现将关于实验说课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研室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电话:8263315; 联系人:王老师。
桓台县2024年义务段实验说课推荐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