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2024年第三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24 浏览次数: 字号:[ ]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我县2024年第三批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符合在桓申请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7:00-10:00;

2.体检地点:桓台县中医院(兴桓路1919号)门诊楼一楼大厅查体科。

三、提交材料明细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达桓台县中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查体科报到,领取《淄博市2024年第三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并提交材料,档案袋内需提交材料如下:

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体检表编号一栏内填写网上申报的报名号)。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或电子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书写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

4.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上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复印件1份。

需提交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规定时间内材料提交不全者,将无法通过认定。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两天清淡饮食,忌饮酒;体检当天空腹。

2.携带体检费(具体数额以医院收费为准)。

3.携带身份证,以备核验身份。

4.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5.未在桓台县中医院体检者体检结果不予承认。

6.申请人体检后,把体检表交到查体科,由医院工作人员检查体检项目是否有遗漏。体检结束,体检者离开体检区,不能在体检区逗留。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

7.申请人体检后,《淄博市2024年第三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由医院留存,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并审核。

8.确实与规定时间有冲突的申请人,请及时拨打电话:0533-8264150联系,协调安排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9.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向体检医院出具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妊娠证明贴在体检表背面,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

五、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将于10月31日前采取到付形式邮寄给申请人,所以申请人务必按要求线上登记个人信息(https://f.wps.cn/g/tdo0pIT5/)。认定人员不需要打印认定申请表,此表将在制作证书阶段由认证单位集中打印,并随证书发给认定申请人,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附件: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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