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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公告

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24年度报告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

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为避免系统拥堵,请各经营主体尽早报送年度报告。

三、年报报送途径

(一)电脑端: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或市场监管联络员登录或农专、个体用户登录。

(二)手机端:

1.下载“爱山东”APP,选择“企业年度报告填写”,按提示进行年报。

2.关注“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公共服务—年报入口”,按提示进行年报。

3.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年度报告模块年报,或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

四、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状况信息等。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生产经营信息;2.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3.联系电话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生产经营信息;2.资产状况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

五、法律责任

按时申报年报是每个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记于经营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经营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经营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业务咨询电话:

县局信用监督管理科:8189437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8212315                       

索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166315    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8880315  

唐山市场监督管理所:8512315    果里市场监督管理所:8400315

马桥市场监督管理所:8531315    起凤市场监督管理所:8684315

田庄市场监督管理所:8580315    荆家市场监督管理所:8780315

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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