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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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24年度报告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
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为避免系统拥堵,请各经营主体尽早报送年度报告。
三、年报报送途径
(一)电脑端: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或市场监管联络员登录或农专、个体用户登录。
(二)手机端:
1.下载“爱山东”APP,选择“企业年度报告填写”,按提示进行年报。
2.关注“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公共服务—年报入口”,按提示进行年报。
3.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年度报告模块年报,或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
四、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状况信息等。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生产经营信息;2.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3.联系电话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生产经营信息;2.资产状况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
五、法律责任
按时申报年报是每个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记于经营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经营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经营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业务咨询电话:
县局信用监督管理科:8189437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8212315
索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166315 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8880315
唐山市场监督管理所:8512315 果里市场监督管理所:8400315
马桥市场监督管理所:8531315 起凤市场监督管理所:8684315
田庄市场监督管理所:8580315 荆家市场监督管理所:8780315
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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