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5】桓台县0101号
荆延超因保管不善,将鲁(2020)桓台县不动产权第001278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荆延超
2025 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