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5】桓台县0135号
张珂、韩丽 因保管不善,将 鲁(2018)桓台县不动产权第0012356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珂、韩丽
2025 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