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士禄的仕宦生涯 | ||||||
|
||||||
|
《清史稿》中对王士禄有记载:“王士禄,字子底,济南新城人。少工文章,清介有守。弟士祜、士禛从之学诗。士禛遂为诗家大宗。官尚书,自有传。士禄,顺治九年进士。投牒改官,选莱州府教授,迁国子助教,擢吏部主事。康熙二年,以员外郎典试河南,磨勘墨吏议下狱。久之得雪,免归。居数年,起原官。学士张贞生、御史李棠先后建言获咎,力直之,人以为难。寻又免归。母丧,以毁卒、年四十有八。”这段记载大致勾勒出了王士禄的仕宦生涯,可以看出是充满坎坷的。 青年仕进 王士禄的仕宦生涯当从他中进士为始,他考中进士的年份有“顺治九年”和“顺治十二年”两种说法。顺治九年(1652),王士禄与王士禛兄弟二人一同在京应会试,士禛落榜,士禄中式,“举礼部,受知学士武陵胡公此庵统虞、大名成公青坛克巩、宫允阳城乔公白山映伍。会当轴修郄武陵,借磨勘以倾主司。会员程可则被黜,先生及蒋中和、戚藩等二十余人皆停一科。”这一科王士禄实际上是受到权贵倾轧,起因是主考官胡统虞在此科选拔寒士,引起权贵不满,他们以首题不合朱熹的《四书集注》为借口,联名上书弹劾,胡统虞因此被降六级调用,会试第一名程可则被除名,王士禄也受此牵连,被停一科。顺治十二年(1655),王士禄应殿试及第。此处需要对科举考试有所了解、清代中央一级的科举考试包括会试和殿试两场内容,会试与殿试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通常是一个月左右,顺治九年的科考案正发生在这段期间,王士禄因被停一科,未能参加当年的殿试。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并没有进士及第。顺治十二年他参加殿试,方正式及第,所以,士禄及第当以顺治十二年为准。 此时的王士禄已经在京中与弟王士禛广交海内闻人,诗名卓著,合称“二王”,“先生既风神玉立,又夙工欧阳书,盛有文名于时。时谓非馆阁不足以辱先生。”本来以士禄之才学、进入馆阁任职当是意料中事,但是因为之前胡统虞一案,西樵名次被置于末甲,没有进入翰林院。王士禄性格萧疏淡远,“既婴世网,雅不欲为折腰吏。”于是投牒吏部,乞改教职,同年十二月赴任莱州府教授。顺治十六年(1659),王士禄赴京师任国子助教,致力经学研究,“先生在国学,恒以《二十一史》与《十三经》相表里,而实多舛谬。拟致书祭酒,疏请更定,不果。”西樵为官清介有守,留意人才,所选拔的多是雄俊之才。康熙元年(1662),王士禄迁吏部考功主事,他宁静淡泊,风操清峻,所以人们也不敢以私事私情求他办事,汪琬说他“萧疏简远,不失本来,真吾党第一流也。” 这个时期的王士禄致力经学,提拔后进,是有一定的功业之心的。但他的仕进是不平顺的,进士及第即遭遇官场倾轧牵连,显示出政治环境的险恶,而他本人的淡泊风操在官场并不能对他的仕进有促进的作用,这种淡泊的风操是王士禄特有的本性情怀,在他以后的仕宦沉浮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甲辰“磨勘” 康熙二年(1663),王士禄迁稽勋员外郎,被命典河南乡试,士禄厌恶科举中程文沿袭模仿的陋习,所以他借此次机会纠正弊病,对考试中凡沿袭模仿、软熟雷同的文章都摒弃不取,“得冉观祖等五十七人,皆好奇服古之士。先生录其文尤异者,为《豫文洁》,自序其意。相国沚亭孙公见之叹绝,以为场屋之文所未有也。” 康熙三年(甲辰)(1664)三月,“以礼部捃摭试文语句指为有疵,考官例夺俸三月,而是时功令加峻,遂下先生吏部。五月,移刑部。……至十月三日太皇太后万寿节,事果得白。会增定科场条例,法司虽不能有所传致,然犹免官。”此即“磨勘”之狱。 “磨勘”是清代科举乡试后,将试卷封送到中央,由礼部官员复核审查,看考官和考生有无舞弊贿赂等行为。若以《王考功年谱》所记载,此事只因试文语句有疵而起,那此案即为一般的官员疏失所造成,考官罚俸禄三个月即可,但西樵却因此下狱八月之久,其中的原因以“功令加峻”四字,恐怕难以令人明了信服。所以,有必要在此处对当时的政治环境作一番分析。 顺治十四年(1657),北闱顺天、南闱江南“科场案”相继发生,清廷借此打击汉族文人,尤其以江南文人罹祸最多。继顺天、江南之后,“科场案”迅速蔓延全国,河南、山西、山东相继被查出徇私舞弊。“科场案”一出,朝中官员以科考为由相互倾轧,乘机兴狱渔利者甚众,而河南乡试中“磨勘”之狱自此兴起。就在这一年的十二月,给事中朱绍凤弹劾河南主考官黄鈊、丁澎添改字句,不用闱墨,有违定例,且黄鈊索取财物,刑部议黄鈊籍没家产,与丁澎俱责四十板,流徙尚阳堡。“磨勘”本为小案,但此时丁酉科场案风声正紧,所以两位主考官竟被流徙尚阳堡,可见其时政治环境的险恶,正如孟森所言:“是年以参劾试官为最趋风气之一事,于是台谏中思有所表现者,无不欲毛举一二细致,以合时尚。” 王士禄的“磨勘”之狱距“科场案”六年,形势虽已不及当时严峻,但科场案余威尚在,且河南乡试恰又是有着“磨勘”“传统”的,孟森所言的弹劾试官以有所表现的风气也应依然存在,“功令加峻”所指当为此类现象,这是造成士禄“磨勘”之狱的大背景。王士禄的《西樵山人传》也曾提及此案:“时有宵小待贿不至,谬为指,合得微谴。会因而置狱。”意指官场小人借此索贿不得,所以诬陷西樵下狱,实际也与以“磨勘”为借口从中渔利的现象相合。 西樵被关押八月,先拘于考功署,后移刑部受讯,备受煎熬。西樵在狱中时,渔洋正任扬州推官,不及救助,时有书信相寄问讯,举东坡事鼓励兄长、以诗相与慰藉。冒襄、龚鼎莩、陈维崧、曹尔堪纷纷遣诗慰怀。弟士祜正值在京中应试下第,留在京师竭力照顾、营救西樵,兄弟、友人之间手足情深,守望相助,对西樵来说是巨大的精神支持。 甲辰“磨勘”之狱是王士禄仕宦生涯中的一次重大挫折,经历此次沉重打击之后,王士禄南下扬州,交布衣俊彦,游历于吴越山水之间,在自然中陶冶心性,以超然尘外。后归乡赋闲,六年中无意仕进,专心于治学、著述。 终年哀毁 康熙九年(1670),王士禄四十五岁,以原官起复,以母命北上,补考功司员外郎。复职后的王士禄,依然忠信耿直,御史李棠因为言事获罪,西樵“昌言于庭,力直之。且曰:‘某与御史无一揖之旧,所以为此者,知名教不知御史也。’御史竟免镌调。”学士张贞生因为建言免官,西樵服其忠直,赋诗赠之,一时和者甚众,后来张贞生以原官召还。在此期间,西樵与京中才俊以诗文相赠答,“海内文章之士游辇下者,以不识先生颜色为耻。”康熙十一年(1672),王士禄以遵旨一并详察议奏事,都察院议连降三级,时人都认为过于严苛,为士禄惋惜,而士禄则欣然整装,曰:“自太夫人病,方寸乱矣。今幸得以细故归,计旬日便可起居膝下,此乐虽三公不易也。”八月朔日,士禄母亲去世,讣闻传来,“先生擗踊投地,绝而复苏,勺水溢米不入于口者累日。”九月归乡,率诸弟倚庐共处,食必粗粝,夜不解带,哀伤病重,康熙十二年(1673)七月二十二日,王士禄以母丧哀毁而卒,年仅四十八岁。 王士禄以忠信立身,怀济世之才,诗歌文章列“海内八大家”之一,其著述便涉经史,以诗歌成就立于清初诗坛,但一生仕途坎坷,命运不济,未能尽其才学,是以未得“大家”,而以“名家”名世。 (文/贺琴《王士禄的仕宦生涯》(节选)载于《王渔洋文化》第4期)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