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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24 发布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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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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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桓政办字〔2020〕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5G网络规划建设和应用发展,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推动5G网络规划布局,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示范,为桓台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实现县城重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智慧医疗、车联网等领域打造一批5G行业应用示范项目。

2022年5G网络实现城乡深度覆盖和重点村庄覆盖,5G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5G应用典型案例;5G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行业应用、产业融合发展居全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衔接和协调。在修改完善前期弱电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将5G网络建设规划与国土用地、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进行衔接匹配,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电力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落实《山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对通信基础设施预留需求的有关规定,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铁塔桓台办事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规划事务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二)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淄博铁塔桓台办事处和各基础电信运营商要加强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室内分布式系统建设需求的统筹,规范5G基站建设管理,加快5G基站建设。依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按照密集城区—一般城区—郊区—农村次序推进5G网络有序建设,加强公共服务机构、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重点商业圈,大专院校、医院、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5G网络部署,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强化网络与应用的协调发展。〔责任单位:淄博铁塔桓台办事处,中国联通桓台分公司、中国移动桓台分公司、中国电信桓台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桓台分公司、各镇(街道)〕

(三)推动公共资源开放。落实市政府关于统筹共享社会挂高资源与通信铁塔资源促进我市移动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建筑、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厕所、公交站台、景区、校园、医院等各类公共资源,以及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道路指示牌、广电塔、气象塔等相关公共设施应免费向铁塔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放,并提供建设场所和便利条件。通信基站杆塔资源应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放,推动“一杆多用”,实现资源共享。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基站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国有资产综合事务中心、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县市政环卫和园林事业服务中心、县气象局、桓台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淄博铁塔桓台办事处、中国联通桓台分公司、中国移动桓台分公司、中国电信桓台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桓台分公司〕

(四)加大电力保障。供电、铁塔、基础电信运营商要密切配合,成立电力保障工作专班,做好5G基站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满足5G基站设施运营用电需求。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全面摸查现有存量转供电基站情况,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分批改造为直供电基站。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基站执行《关于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电价标准,确保电费降价改革红利传导惠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公司,淄博铁塔桓台办事处、中国联通桓台分公司、中国移动桓台分公司、中国电信桓台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桓台分公司、各镇(街道)〕

(五)优化5G网络建设环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5G基站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额外费用。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网络基础设施、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和损毁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给予相应补偿,并及时补充替代站址,防止出现信号盲区。〔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六)加快5G应用示范。积极推动5G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在智慧工厂、智能车间、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电网等领域开展5G应用示范,打造行业创新应用标杆。鼓励龙头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强合作,在5G应用上先行先试,共同打造5G应用样板。推动5G体验中心建设,展示基于5G的多元化应用场景及示范应用,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市民感受度,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供电公司、中国联通桓台分公司、中国移动桓台分公司、中国电信桓台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桓台分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5G网络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5G网络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将5G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各镇(街道)要建立完善相应组织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本区域5G网络建设。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推进5G网络建设,负责推进归口管理的公共区域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镇(街道)负责推进辖区内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配合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5G基站选址、建设和协调工作,确保完成年度重点工作;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作为网络建设主体,负责加大投资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按时完成5G基站设施建设任务。

(三)强化督导落实。5G基站建设实施清单制管理,落实各部门、单位以及各镇(街道)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督导推进机制,督促问题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镇(街道)、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对建设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5G网络建设工作和应用示范成果,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大力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 2020年5G网络规划建设重点工作清单

               2. 5G网络建设推进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http://www.huantai.gov.cn/gongkai/site_htxrmzfbgs/channel_c_5f9f6c9be592f315dca00f94_n_1605682832.2693/doc_5fb4312601f4b32c920dbb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