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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 关于做好部分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1 发布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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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 关于做好部分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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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

关于做好部分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淄动能办〔2021〕4号 

 

各区县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市有关产业专班牵头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21〕435号)和《关于开展部分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鲁动能办〔2021〕6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以下简称“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以下简称“双招双引”项目)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项目

(一)项目增补范围及要求

以“十强”产业为重点,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以及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品牌价值、总部集群、互联网平台等领域,增补一批2021年省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项目。增补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应符合《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重点项目储备提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要求。

2.项目应符合国家宏观政策,符合我省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具备成熟可靠的产业化技术和规模化生产工艺,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原创性、突破性、引领性创新。

3.建设类项目应为计划2021年下半年新开工或上半年开工的项目,且能在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对2020年底前开工的一般性在建项目不再增补。储备类项目不受开工时间限制。

4.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主要手续要齐备、真实,具备依法合规开工的条件。属于16个“两高”行业新建项目的,应已办理完成产能替代、煤炭消费替代、能耗替代、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等手续。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要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审查意见。涉及村庄建设的要严格落实村庄搬迁“县报、市批、省备案”程序,最终列入清单时应提供省工作专班出具的审核同意意见。

5.严禁项目重复申报,增补项目应未列入2021年省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包含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项目、技改项目、补短板项目)清单,未申报2021年省重大项目二季度调整。

6.项目应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无代码项目不予审核入库。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在亿元以上(2021年计划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可申报“双招双引”项目),新增生产能力、建设规模、技术路线、开竣工时间等项目信息应准确清楚,且与已立项内容或后续拟立项内容相一致。

7.“双招双引”项目应结合省级重大招商签约活动、市县负责同志招商引资活动,重点提报符合产业政策、2021年能开工落地的招引项目

(二)项目增补程序

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省里确定的产业重点、导向和标准,择优筛选汇总符合要求的项目,报送发展改革委。由产业专班、驻地省属国有企业策划,区县属地实施的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原则上通过当地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做好项目统筹协调、信息报送、调度推进、督导服务等工作。

二、调出项目

(一)调出项目范围及要求

在库的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项目,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充分尊重企业自身意愿的前提下,予以调出。

1.因产业准入、投资条件、企业经营等形势变化,建设条件无法落实,出现意向未有效转化、签约未实际履行、投资未如期到位等情况,导致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且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2.市场环境建设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已开工建设但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计划投资不能有效实施的项目。

3.项目单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安全生产、企业经营、环境保护、社会信用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二)项目调出程序

对于项目调出,在综合考虑项目推进情况和建设主体意愿的基础上,由所属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出具《项目调出自评报告》,正式提出申请并报送发展改革委。调出项目将移出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不再调度项目进度信息,不再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已经享受省级重点项目要素保障的,应及时收回已保障的要素资源。

、完工项目

建设完工的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所属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现场确认项目工程实施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出具《项目完工自评报告》,正式提出申请并报送发展改革委。建设完工的项目纳入完工项目库,不再调度项目进度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要加强工作统筹,通盘考虑省重大及省优选、“双招双引”等项目的动态调整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的针对性、科学性,确保各类申报项目应保尽保。区县发改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核实投资规模、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建设内容、要素需求等项目关键信息,确保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信息不实、不准,情况严重的区县相应扣减项目数量。

(二)申报材料:申请增补、调出、完工项目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报区县政府审定后,报送正式申请文件。增补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按照推荐先后排序)、项目用地审查表、项目申报承诺表、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单独文件夹命名,格式命名为“区县-产业-项目名称”,例如“张店区-高端装备-A企业B项目”。调出项目需提交项目调出汇总表、项目调出自评报告。完工项目需提交项目完工汇总表、项目完工自评报告。上述文件均需提供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调出汇总表、项目完工汇总表同时提供Excel文件。

(三)请于6月17日(星期)17:00前,将上述全部资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动能考核科。增补项目汇总审核后,优选项目推送至2021年省优选项目备选库;“双招双引”项目推送至2021年省“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备选库。

联系人:张晓宇 0533-3187376 

邮  箱:fgwdnkhk0533@zb.shandong.cn

 

             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

                                                 2021年6月10

附件:http://fgw.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70_5fb3bcc7a40661f2aebb98a4/doc_60c9602f7e7d7ef8785c28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