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媒体解读:《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台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396B/2023-542146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1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人民政府 |
本报10月12日讯 (桓台融媒体中心记者:王世发、王波 )近日,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台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桓台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包含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技术路线;确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确立桓台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等内容。政策将于2023年10月10日实施。
出台政策,是为了保护桓台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
根据政策要求,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技术路线,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要求长期稳定,具有良好的区域代表性;确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确定以桓台国家基本气象站为基准点,半径1000米范围内为保护区;确立桓台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本规划确定的范围内,用地和建设项目须与本规划提出的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相协调,不得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