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2030年)》 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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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加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提升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重要保障。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等政策法规,我局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2030年)》。

目前《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通信地址:县城中心大街729号桓台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联系电话:0533-8227581,邮编:256400

邮箱:htxgtjkgk@zb.shandong.cn

公示时间:202238-47

附件: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238   

 

东 省 桓 台 县

质 灾 害 防 治 规 划

(2021-2030年)

 

 

 

 

 

 

 

 

 

 

 

桓台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月

 

 

 

《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审 委 员 会 名 单

 

 

   

王新忠

主 任

 

   

史纪会   孙宁涛

 

 

吴国智   荆树杰

   

高文超     

主 编

吕盛强

编写人员

高文超  张大林

制图人员

徐人英

 

 

 


  

  言

一、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现状

(一)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概况

(二)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防治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防治目标和任务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分区原则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及概述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工作部署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工作部署

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系统建设

(二)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六、经费估算及进度

(一)经费估算依据

(二)目标任务完成经费估算及进度

(三)资金来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措施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机制

(三)建立健全应急、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体系

(四)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五)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

(七)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八、附则

 

    图

1、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2021-2030年)   1:50000

2、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2021-2030年)       1:50000

 

   表

附表一 桓台县地质灾害点(隐患区)基本情况一览表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类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桓台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采空塌陷、地面沉降。采空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而且给桓台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因此,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营造一个和谐、优美、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既是建设“绿色城市”的需要,更是实践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桓台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进行了修编,编制了《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以下简称《规划》),以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本次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有:

1.政策法规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国土资源部〔200179)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44)

(5)《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2.相关规划

(1)《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鲁政字〔2021121)

(2)《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4)《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

(5)《淄博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6-2025)》;

(6)《桓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7)《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

(8)《桓台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5)

3.成果报告

《山东省淄博市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204)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桓台县全境。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2021-2030年,规划分为近中期、展望期。近中期为2021-2025年,展望期为2026-2030年。


一、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现状

(一)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概况

桓台县南依淄博市张店区,北临高青县,西邻邹平县,东接博兴县,面积509.1km2

桓台县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多旱,冬季漫长干冷。年平均温度12.514.5℃,月平均气温最低为-3.7(1月份),最高为26.5(7月份);多年平均降水量586.4mm,多集中于夏季,其中7月和8月份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1.1%;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2.7m/s35月份风速最大,最大风速19.2m/s

桓台县境内水系发育,属小清河水系。河流主要有小清河及其支流孝妇河、东猪龙河、乌河等,湖泊主要有马踏湖、红莲湖等。

桓台县地貌类型主要为冲积-洪积平原(见图1-1)。地形平缓,南部标高在24-28m,北部标高在14-20m;最低点为桓台县马踏湖,海拔9m左右。第四系厚度50-200m,地层主要为第四纪平原组、黑土湖组、白云湖组。

区域内主要地质构造有张店断裂、王母山断裂、齐河—广饶断裂、炒米店断裂。

 

 

1-1  桓台县地貌略图

(二)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

根据2020年4月山东省淄博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及《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目前桓台县共发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主要类型为采空塌陷、地面沉降等二种类型。

1.采空塌陷

全县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3处,规模均为小型,分布于果里镇侯庄至三龙村一带。该区属金岭铁矿区的北部,地下铁矿资源丰富,已开采多年,目前仅有淄博市临淄金龙铁矿正在进行地下采矿生产。该区存在发生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的可能,主要威胁区内的居民、过往车辆和土地资源。

2.地面沉降

根据《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桓台县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为强发育区,面积84.5km2,规模为小型。该地面沉降区主要分布于马桥镇,涉及新城镇、荆家镇和田庄镇。桓台县是中国江北地区第一个“吨粮县”,农业生产对地下水需求大。马桥镇工农业发达,第四系松散层厚度约100-200m,地下水丰富且开发利用程度高,地下水水位大幅下降引发地面沉降。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广,治理难度大,主要威胁区内桥涵、地下管网、水利设施、城镇建筑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2013年《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发布实施以来,桓台县县委、县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桓台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1.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从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颁布实施至2020年,桓台县完善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形成了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组织保障体系。针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多发生于汛期的特点,每年汛前进行地质灾害排查,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开展了汛期巡查和“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

重点地区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明确了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重要隐患点编制了防灾预案。建立了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灾害速报、险情巡查、汛期值班和汛后总结等制度。

2.科普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颁布实施至2020年,桓台县举办了多次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培训,采用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基层管理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群众防灾、避灾能力。

3.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及地面沉降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20185月,完成了淄博铁源矿业有限公司采空区勘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20204月完成了侯庄矿区(三龙)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布设基准点4个、变形监测点82个,监测频率为15/次,监测时间为1月至3月。

(3)地面沉降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根据《淄博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6-2025)》和《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桓台县发育有地面沉降2处,一处在小清河马桥段,另一处在田庄镇及县城等区域,总面积约129.8km2。自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后,桓台县政府高度重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通过提高降雨利用率、引黄灌溉、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限采禁采地下水、发展节水型农业等措施,对田庄及县城区域地下水降落漏斗进行了治理。根据《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田庄及县城区域地面沉降强度已减弱,桓台县地面沉降区由二处减少至一处,面积由129.8km2减小至84.5km2

(4)加强地面沉降监测站建设,逐步建立桓台县地面沉降自动化远程监测网络。202011月,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对桓台县地面沉降监测项目进行了招标,计划建设6个地面沉降监测站,构建桓台县地面沉降自动化远程监测骨干网络。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4.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防治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

桓台县政府成立了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小型地质灾害的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应急专家组医疗卫生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灾情评估组8个工作组。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处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它重要问题。

5.科学规划防治目标,合理部署防治任务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县自然资源局及时组织地勘单位开展了《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的编制工作,确定了规划期内地质灾害规划防治目标和任务,对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颁布实施至2020年,县自然资源局每年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方案重点明确当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和措施,为当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尚不能满足区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工作越来越高的需要,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制度,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是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关联度不够,需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三是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度和精细化程度不够,一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尚未达到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专业化的动态监测和管理体系; 

四是防灾减灾知识、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科普宣传力度不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程度不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不强,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行之有效的自救和互救仍显不足,应急防治能力不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防治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保障安全”的防治方针,以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目标,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全面建设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为全县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服务,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首先要考虑预防地质灾害,特别是预防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其次是能否合理避让,最后才是选择治理。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调动企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从实际工作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因此,要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选择重点地区进行重点防治,分步实施。要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程序,有计划、有步骤的分阶段、分层次实施,进而推动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坚持依靠科技,注重成效的原则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抓好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加强地面沉降监测监控,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替代水源建设,减轻地面沉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4.坚持责任、利益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要列入县政府的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参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5.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县镇两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政府、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相关的职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防治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行政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县、镇、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立健全重点地区地面沉降自动化远程监测网络,持续开展地面沉降监测,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被动、应急、分散向有组织、有预见、主动性的转变;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特点的社会化防治系统,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轻重缓急、险大优先的原则,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防治;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排查、警示、监测、巡查、预警和临时避让等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物资装备保障水平,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分期目标和任务

近中期目标和任务(20212025)

(1)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按照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的原则,详细汇报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规模及伤亡人数等。对已发生的重大地质灾害,所在镇政府应于24小时内及时上报县主管部门;对于特大地质灾害,应在执行上述速报的同时,直接上报市级、省级有关主管部门,以便于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2)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制定巡回检查制度,对重要建筑物及居民区附近的重要地质灾害点制定汛期巡回检查制度。

(3)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定期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并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对矿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的控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建立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与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5)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预案,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可靠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筹措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建设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地质灾害的实时监测、数据更新、系统管理,提高预警预报水平。

(7)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采取保护含水层措施,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展望期目标任务(20262030)

(1)进一步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和预警预报体系,形成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现代化专业监测为主导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利用新技术、新方法,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2)采取多种措施,推广应用新的防治技术、方法和理论,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和防治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桓台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依据地下水可开采量,制定规划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指标,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采取限采禁采措施。

(4)全县公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遏制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分区原则

本《规划》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1.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中查明的地质灾害类型、成因和分布规律,结合地形地貌、地层岩性、矿产资源分布及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同时考虑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和强度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定量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

2.根据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超前预测原则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基础建设以及资源开发力度势必加强。因此,将因地下采矿可能引发采空塌陷以及因地下水超采而可能产生地面沉降的区域,通过综合分析划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及概述

据上述原则,结合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将桓台县地质灾害划分为易发区(A)2个、一般区(B)1(见表3-1、图3-1)

3-1   桓台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一览表

易发程度分区

地质灾害类型

分布范围

地质环境条件简述

分区等级编号

分区面积(km2)

地质灾害易发区(A)

 

采空塌陷

果里镇侯庄村—三龙村

平原区,地下矿产资源

开采强烈

A1

4.6

地面沉降

马桥镇、新城镇、荆家镇、田庄镇

区内第四系松散层厚度较大,地下水资源过量开采

A2

84.5

地质灾害一般区(B)

地面沉降

易发区以外的区域

第四系松散层厚度较大,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较弱

B

420.0

 

3-1  桓台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区图

1、地质灾害易发区(A)

桓台县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89.1km2,占全县面积的17.5%。灾害(隐患)4个,占全县地质灾害点总数的100%。地质灾害易发区共分为2个亚区,分别为:

(1)果里镇侯庄-三龙村易发区(A1)

位于桓台县果里镇东南部,面积约4.6km2,占全县面积的0.9%地质灾害类型为采空塌陷,威胁对象为区内居民和过往车辆及土地资源。区内发育采空塌陷隐患点3处,规模为小型。

(2)小清河马桥段易发区(A2)

位于桓台县西北角。呈不规则半圆形,面积约84.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6.6%。该区主要为马桥镇,涉及新城镇、田庄镇和荆家镇,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沉降。区内第四系松散层厚度100~200m,由于地下水开采强度高,属强发育区。威胁区内桥涵、地下管网、水利设施、城镇建筑等。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为小型。

2、地质灾害一般区(B)

县域内地质灾害易发以外的区域为地质灾害一般区,面积420.0km2,占全县总面积的82.5%。区内第四系松散层厚度50~200m,由于地下水开采强度较小,地面沉降速率较小,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一般发育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工作部署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依据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易发区特征,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因素,将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区)和一般防治区(Ⅱ区)二个大区。按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划分为2个重点防治区和1个一般防治区(见表4-1、图4-1)

4-1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一览表

大区

面积

(km2)

地质灾害类型

代号

亚区代号

 

面积

(km2)

重点

防治区

89.1

采空塌陷

1

果里镇侯庄村-三龙村一带

4.6

地面沉降

2

马桥镇、新城镇、荆家镇、田庄镇

84.5

一般防治区

420.0

地面沉降

 

县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外的区域

420.0

 

4-1  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图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工作部署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调查调查地质灾害现状发展趋势分析此基础上,重点防治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按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分期分批规划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措施。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潜在危害程度较高。重点防治区面积89.1km2,占全县面积的17.5%分为1个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和1个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各防治区工作重点如下:

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1)

(1)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监测网络覆盖到全部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重点防治区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规定。矿山企业除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规定外,严格采用胶结充填法规范采矿,对地面变形监测点进行定期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矿权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由当地政府负责对采空区进行监测和治理。

(3)大力开展防治地质灾害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2)

(1)分期建立地面沉降自动化远程监测网络,并根据地面沉降发展趋势和监测的要求补充完善监测网点。

(2)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实施重点地区水资源配置与提高降雨利用率、引黄灌溉、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限采禁采地下水、发展节水型农业等措施,使地面沉降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3)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在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采取拦蓄雨洪水、加大降水渗入量;实施地下水直接替代工程,通过实施引黄引江水补源、井灌区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和再生水利用等工程建设,保障压采地下水后的生产和生活用水需求,达到控采和防治地面沉降的目的。

(4)大力开展防治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面沉降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地面沉降危害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一般防治区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防治区,面积420.0km2,占全县面积的82.5%

该区地下水开发强度较低,发生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防治措施为加强地下资源管理,提高降雨利用率、引黄引江水灌溉避免过量开采地下水资源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节水意识,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用水效益。


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系统建设

1、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在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及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所有行政村。完善预警机制,保障安全。构建完整有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行政管理体系与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度。

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按要求进行监测,逐点记录建立监测技术档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监测中发现异常情况和险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灾害点动态变化、发展态势及险情,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将地质灾害引发因素、潜在危险、预警信号、撤离路线、报警电话告知群众。

2、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加强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的群专结合的监测工作,对果里镇侯庄至三龙村一带3处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加强历史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并建立监测技术档案,为灾害(隐患)点预报预警提供基础支撑。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体系,形成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逐步建成与全县气象变化、汛情信息、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贯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递雨情、汛情、灾情、险情信息。

 

3、建立健全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资料共享,逐步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监测网络。结合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建设,构建由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和地面沉降监测系统组成的地面沉降监测网,建立以自动化监测系统组成的重点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实现地面沉降实时监测。加强地面沉降监测站点设施保护,确保监测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2021年,以小清河马桥段地面沉降区为重点,在重点地区建设6个地面沉降监测点,初步建成地面沉降监测骨干网络并实时进行监测;2022-2025年,视监测工作需要再增加地面沉降监测点,形成较为完整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2026-2030年根据山东省新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监测成果,对地面监测网络进行补充完善。

(二)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建立以县政府为主体,各镇、行政村为辅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每年汛期前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监测人员对存在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已发生地质灾害的镇、村进行险情巡查,重点检查各个灾害点的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运转情况,防灾明白卡的发放情况;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加强监测频率,确保群测群防网络的正常运行,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时及时上报。

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将信息通知到位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防灾避险。

险情发生时,发生地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启动镇、部门应急预案,划定灾害危险区域,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并派专人监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随时根据险情变化做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及时发布全县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三级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预报信息。

各级政府要对收看、收听有关地质灾害等级预警预报信息做出安排,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做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当有涉及本地区三级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警预报信息时,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监测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威胁群众,并组织各单位和受灾威胁群众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地下水超采是产生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实现对地下水的合理开发是防治地面沉降的根本途径。统筹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和其它水源,合理开发地下水,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依据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划定结果和地下水可开采量,制定县域内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的控制指标,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对重点地区采取严格的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加强部门协调,共享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及时准确掌握地下水位动态变化,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

通过实施利用亚行贷款漏斗区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在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采取疏挖河道,配套建筑物等措施,拦蓄雨洪水,加大降水入渗量;实施引黄引江水补源;关闭地下水开采井,采用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充分利用再生水保障区内工矿企业用水供应。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自然资源和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按照桓台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建设和完善现有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做到监测信息快速上报、数据集中处理、分析评估迅速,预警预报及时发布,并尽早与市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库衔接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实现在汛期、特别是遭遇严重灾害性天气时,能根据雨情变化情况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时监测、快速评价和及时预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规划期内初步建成安全稳定、功能完善、服务社会、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政府决策和快速处理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提供信息保障。


六、经费估算及进度

(一)经费估算依据

1.《山东省地质勘查预算标准》(鲁财建[2009]77)

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3.《山东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1)

4.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工作收费价目表》;

5.根据对以往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的分析、测算及桓台县物价水平。

(二)目标任务完成经费估算及进度

1.目标任务

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结合山东省桓台县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分期分批逐步建立健全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并开展长期实时监测;严格实施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对重点地区实施地下水禁采限采等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使公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遏制。

2.经费估算及进度

2021年完成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6个地面沉降监测站建设,并进行实时监测;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所需经费为85.5万元。

2022年完成桓台县果里镇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地面变形监测和对已建成的地面沉降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测;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所需经费为40.5万元。

2023年完成10个地面沉降监测站建设,并进行实时监测;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所需经费为125.5万元。

2024年完成桓台县果里镇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地面变形监测和地面沉降监测点的实时监测;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所需经费为40.5万元。

2025年对地面沉降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测;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所需经费为25.5万元。

20212025年目标任务完成经费估算及进度情况详见表6-1,所需资金共317.5万元。

6-1   20212025年目标任务完成经费估算及进度表

序号

防治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

近期(20212025)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完成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

15

 

 

 

 

 

2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培训、监测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42.5

 

 

 

 

 

3

监测网络建设及实时监测

建设16个地面沉降监测点并实时监测,采空塌陷防治区地面变形监测

250

 

 

 

 

 

4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10

 

 

 

 

 

   

 

317.5

 

 

 

 

 

 

(三)资金来源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实行分类分级负担,对于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治理资金由责任单位负责;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资金除积极申请省、市各级政府资金投入外,逐步拓宽投资渠道,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等有关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机制 

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桓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来。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各企业项目建设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由各企业自己负责;难以确认责任人和由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县政府负责组织治理,其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三)建立健全应急、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体系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发生时,应向应急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在获知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后,应向县政府报告,并根据灾情或险情程度速报市级主管部门。

县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发动灾区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县域内应急救援工作。

(四)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加强科技创新和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提高综合防治地质灾害的科技含量、能力和水平。特别要做好致灾地质体的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加强监测预报水平,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和快速处理水平,建立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防治研究,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五)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联动机制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灾责任机制和“政府统管、各部门分管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认真落实地质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

在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中,自然地质环境未得到应有的保护,是造成许多地质灾害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地质环境的保护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县政府和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让全民树立保护自然地质环境和防灾减灾意识。

3.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各项制度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始终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保护保证金制度、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地质灾害防治奖惩制度等。

推行地面沉降监测制度、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建立城市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与运行期地面沉降监测制度,加强地下水水资源管理,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纳入生态城市建设考核内容。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地质环境保护执法水平,加大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管督促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群众性工作。目前,部分群众预防地质灾害意识普遍不强,防灾知识相对缺乏。因此,必须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各种形式,深入系统地介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提高用水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七)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对引发地质灾害以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追究责任。

 


八、附则

本《规划》由《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文本、附图、附表组成。

本《规划》经桓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本《规划》由桓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表1     桓台县地质灾害点(隐患区)基本情况一览表

编号

位置

东经

北纬

灾害类型

规模

威胁对象

HT001

果里镇侯庄村

118°0807

36°5357

采空塌陷

小型

小区居民及过往车辆

HT002

果里镇三龙村东北角

118°0923

36°5347

采空塌陷

小型

小区居民及过往车辆

HT003

果里镇三龙村东南处

118°0939

36°5317

采空塌陷

小型

村东南耕地

HT004

桓台县马桥镇

117°5252

37°0230

地面沉降

小型

桥涵、水利设施、地下管网、城镇建筑等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政府2018年11月30日修订的《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淄博市2018年11月30日编制修订《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淄博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6-2025年)》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桓台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进行了修编,编制了《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决策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鲁政字〔2021〕121号)《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淄博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6-2025年)》以及《桓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保障安全”的防治方针,以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损失为目标,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全面建设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为全县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服务,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四、重要举措

主要包括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现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防治目标和任务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工作部署、防治主要任务、经费估算及进度、保障措施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现状。主要是自然地理和地质环境概况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与存在的问题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防治目标和任务。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保障安全”的防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依靠科技,注重成效”、“责任、利益和义务相统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提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目标和任务。

第三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遵循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基本原则,将全县划分为地质灾害一般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

第四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工作部署。分别描述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的面积、地质灾害类型、范围,提出了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开展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任务,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五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对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地下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信息系统建设作出具体工作安排,提出了明确任务要求。       

第六部分:经费估算及进度。对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监测网络建设及实时监测、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等主要任务项目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进行经费估算,落实资金来源。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健全防治体系、科技防灾、完善制度、加强宣传、责任追究七个方面细化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地落细、落实到位。

 

 

           一、编制规划的必要性

科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加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提升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重要保障。

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等政策法规,根据桓台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最新技术,在科学分析、综合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

二、编制依据

1、政策法规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国土资源部〔200179)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44)

(5)《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2相关规划

(1)《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鲁政字〔2021121)

(2)《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4)《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

(5)《淄博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6-2025)》;

(6)《桓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7)《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

(8)《桓台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5)

3成果报告

《山东省淄博市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204)

三、编制过程及履行程序情况

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于202011月进行了招投标工作,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并中标。编制单位通过充分收集以往水工环、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和重点区域现场调研及综合分析研究,在山东省和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基础上,于20218月底完成了初稿编制,并根据相关单位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2021108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2022216日,向各镇、县直有关单位(部门)发函征求对《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2022225日,根据反馈意见建议再次进行了修改。

四、主要内容

《规划》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进行了阐述和总结,对2021-2030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进行了部署和展望,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经费估算,对规划实施提出了保障措施。《规划》分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防治目标和任务、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工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经费估算及进度、保障措施、附则等共八个章节,适应于桓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2228

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

      2022年2月16日,我局向各镇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单位)发函征求《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县财政局提出了修改意见,我局予以采纳并进行了修改。

2022年3月8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目前未收到不同意见。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5日

2022年6月29日十四届县委第21次常委会议通过

(2021-2030年)

 

 

 

 

 

 

 

 

 

 

 

桓台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月

 

 

 

《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王新忠

 

   

史纪会   孙宁涛

 

 

吴国智   荆树杰

   

高文超     

吕盛强

编写人员

高文超  张大林

制图人员

徐人英

 

 

 


  

  

一、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现状

(一)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概况

(二)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防治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防治目标和任务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分区原则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及概述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工作部署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工作部署

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系统建设

(二)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六、经费估算及进度

(一)经费估算依据

(二)目标任务完成经费估算及进度

(三)资金来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措施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机制

(三)建立健全应急、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体系

(四)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五)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

(七)实施严格的追究责任制度

八、附则

 

    

1、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2021-2030年)   1:50000

2、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2021-2030年)       1:50000

 

   

桓台县地质灾害点(隐患区)基本情况一览表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类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桓台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采空塌陷、地面沉降。采空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而且给桓台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因此,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营造一个和谐、优美、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既是建设“绿色城市”的需要,更是实践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桓台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进行了修编,编制了《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以下简称《规划》),以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本次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有:

1.政策法规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国土资源部〔200179)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44)

(5)《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2.相关规划

(1)《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鲁政字〔2021121)

(2)《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4)《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

(5)《淄博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6-2025)》;

(6)《桓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7)《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

(8)《桓台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5)

3.成果报告

《山东省淄博市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204)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桓台县全境。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2021-2030年,规划分为近中期、展望期。近中期为2021-2025年,展望期为2026-2030年。


一、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现状

(一)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概况

桓台县南依淄博市张店区,北临高青县,西邻邹平县,东接博兴县,面积为509.1km2

桓台县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多旱,冬季漫长干冷。年平均温度12.514.5℃,月平均气温最低为-3.7(1月份),最高为26.5(7月份);多年平均降水量586.4mm,多集中于夏季,其中7月和8月份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1.1%;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2.7m/s35月份风速最大,最大风速19.2m/s

桓台县境内水系发育,属小清河水系。河流主要有小清河及其支流孝妇河、东猪龙河、乌河等,湖泊主要有马踏湖、红莲湖等。

桓台县地貌类型主要为冲积-洪积平原(见图1-1)。地形平缓,南部标高在24-28m,北部标高在14-20m;最低点为桓台县马踏湖,海拔9m左右。第四系厚度50-200m,地层主要为第四纪平原组、黑土湖组、白云湖组。

区域内主要地质构造有张店断裂、王母山断裂、齐河—广饶断裂、炒米店断裂。

 

 

1-1  桓台县地貌略图

(二)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

根据2020年4月山东省淄博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及《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目前桓台县共发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主要类型为采空塌陷、地面沉降等二种类型。

1.采空塌陷

全县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3处,规模均为小型,分布于果里镇侯庄至三龙村一带。该区属金岭铁矿区的北部,地下铁矿资源丰富,已开采多年,目前仅有淄博市临淄金龙铁矿正在进行地下采矿生产。该区存在发生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的可能,主要威胁区内的居民、过往车辆和土地资源。

2.地面沉降

根据《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桓台县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为强发育区,面积84.5km2,规模为小型。该地面沉降区主要分布于马桥镇,涉及新城镇、荆家镇和田庄镇。桓台县是中国江北地区第一个“吨粮县”,农业生产对地下水需求大。马桥镇工农业发达,第四系松散层厚度约100-200m,地下水丰富且开发利用程度高,地下水水位大幅下降引发地面沉降。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广,治理难度大,主要威胁区内桥涵、地下管网、水利设施、城镇建筑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2013年《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发布实施以来,桓台县县委、县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桓台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1.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从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颁布实施至2020年,桓台县完善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形成了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组织保障体系。针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多发生于汛期的特点,每年汛前进行地质灾害排查,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开展了汛期巡查和“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

重点地区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明确了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重要隐患点编制了防灾预案。建立了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灾害速报、险情巡查、汛期值班和汛后总结等制度。

2.科普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颁布实施至2020年,桓台县举办了多次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培训,采用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基层管理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群众防灾、避灾能力。

3.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及地面沉降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20185月,完成了淄博铁源矿业有限公司采空区勘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20204月完成了侯庄矿区(三龙)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布设基准点4个、变形监测点82个,监测频率为15/次,监测时间为1月至3月。

(3)地面沉降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根据《淄博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6-2025)》和《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桓台县发育有地面沉降2处,一处在小清河马桥段,另一处在田庄镇及县城等区域,总面积约129.8km2。自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后,桓台县政府高度重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通过提高降雨利用率、引黄灌溉、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限采禁采地下水、发展节水型农业等措施,对田庄及县城区域地下水降落漏斗进行了治理。根据《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田庄及县城区域地面沉降强度已减弱,桓台县地面沉降区由二处减少至一处,面积由129.8km2减小至84.5km2

4)加强地面沉降监测站建设,逐步建立桓台县地面沉降自动化远程监测网络。202011月,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对桓台县地面沉降监测项目进行了招标,计划建设6个地面沉降监测站,构建桓台县地面沉降自动化远程监测骨干网络。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4.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防治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

桓台县政府成立了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小型地质灾害的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应急专家组医疗卫生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灾情评估组8个工作组。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处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它重要问题。

5.科学规划防治目标,合理部署防治任务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县自然资源局及时组织地勘单位开展了《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的编制工作,确定了规划期内地质灾害规划防治目标和任务,对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颁布实施至2020年,县自然资源局每年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方案重点明确当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和措施,为当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尚不能满足区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工作越来越高的需要,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制度,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是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关联度不够,需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三是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度和精细化程度不够,一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尚未达到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专业化的动态监测和管理体系; 

四是防灾减灾知识、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科普宣传力度不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程度不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不强,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行之有效的自救和互救仍显不足,应急防治能力不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防治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保障安全”的防治方针,以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目标,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全面建设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为全县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服务,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首先要考虑预防地质灾害,特别是预防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其次是能否合理避让,最后才是选择治理。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调动企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从实际工作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因此,要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选择重点地区进行重点防治,分步实施。要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程序,有计划、有步骤的分阶段、分层次实施,进而推动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坚持依靠科技,注重成效的原则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抓好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加强地面沉降监测监控,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替代水源建设,减轻地面沉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4.坚持责任、利益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要列入县政府的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参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5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县镇两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政府、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相关的职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防治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行政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县、镇、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立健全重点地区地面沉降自动化远程监测网络,持续开展地面沉降监测,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被动、应急、分散向有组织、有预见、主动性的转变;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特点的社会化防治系统,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轻重缓急、险大优先的原则,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防治;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排查、警示、监测、巡查、预警和临时避让等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物资装备保障水平,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分期目标和任务

近中期目标和任务(20212025)

(1)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按照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的原则,详细汇报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规模及伤亡人数等。对已发生的重大地质灾害,所在镇政府应于24小时内及时上报县主管部门;对于特大地质灾害,应在执行上述速报的同时,直接上报市级、省级有关主管部门,以便于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2)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制定巡回检查制度,对重要建筑物及居民区附近的重要地质灾害点制定汛期巡回检查制度。

(3)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定期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并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对矿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的控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建立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与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5)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预案,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可靠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筹措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建设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地质灾害的实时监测、数据更新、系统管理,提高预警预报水平。

(7)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采取保护含水层措施,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展望期目标任务(20262030)

(1)进一步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和预警预报体系,形成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现代化专业监测为主导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利用新技术、新方法,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2)采取多种措施,推广应用新的防治技术、方法和理论,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和防治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桓台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依据地下水可开采量,制定规划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指标,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采取限采禁采措施。

(4)全县公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遏制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分区原则

本《规划》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1.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中查明的地质灾害类型、成因和分布规律,结合地形地貌、地层岩性、矿产资源分布及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同时考虑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和强度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定量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

2.根据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超前预测原则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基础建设以及资源开发力度势必加强。因此,将因地下采矿可能引发采空塌陷以及因地下水超采而可能产生地面沉降的区域,通过综合分析划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及概述

据上述原则,结合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将桓台县地质灾害划分为易发区(A)2个、一般区(B)1(见表3-1、图3-1)

3-1   桓台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一览表

易发程度分区

地质灾害类型

分布范围

地质环境条件简述

分区等级编号

分区面积(km2)

地质灾害易发区(A)

 

采空塌陷

果里镇侯庄村—三龙村

平原区,地下矿产资源

开采强烈

A1

4.6

地面沉降

马桥镇、新城镇、荆家镇、田庄镇

区内第四系松散层厚度较大,地下水资源过量开采

A2

84.5

地质灾害一般区(B)

地面沉降

易发区以外的区域

第四系松散层厚度较大,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较弱

B

420.0

 

3-1  桓台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区图

1、地质灾害易发区(A)

桓台县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89.1km2,占全县面积的17.5%。灾害(隐患)4个,占全县地质灾害点总数的100%。地质灾害易发区共分为2个亚区,分别为:

(1)果里镇侯庄-三龙村易发区(A1)

位于桓台县果里镇东南部,面积约4.6km2,占全县面积的0.9%地质灾害类型为采空塌陷,威胁对象为区内居民和过往车辆及土地资源。区内发育采空塌陷隐患点3处,规模为小型。

(2)小清河马桥段易发区(A2)

位于桓台县西北角。呈不规则半圆形,面积约84.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6.6%。该区主要为马桥镇,涉及新城镇、田庄镇和荆家镇,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沉降。区内第四系松散层厚度100~200m,由于地下水开采强度高,属强发育区。威胁区内桥涵、地下管网、水利设施、城镇建筑等。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为小型。

2、地质灾害一般区(B)

县域内地质灾害易发以外的区域为地质灾害一般区,面积420.0km2,占全县总面积的82.5%。区内第四系松散层厚度50~200m,由于地下水开采强度较小,地面沉降速率较小,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一般发育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工作部署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依据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易发区特征,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因素,将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区)和一般防治区(Ⅱ区)二个大区。按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划分为2个重点防治区和1个一般防治区(见表4-1、图4-1)

4-1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一览表

大区

面积

(km2)

地质灾害类型

代号

亚区代号

 

面积

(km2)

重点

防治区

89.1

采空塌陷

1

果里镇侯庄村-三龙村一带

4.6

地面沉降

2

马桥镇、新城镇、荆家镇、田庄镇

84.5

一般防治区

420.0

地面沉降

 

县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外的区域

420.0

 

4-1  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图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工作部署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调查调查地质灾害现状发展趋势分析此基础上,重点防治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按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分期分批规划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措施。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潜在危害程度较高。重点防治区面积89.1km2,占全县面积的17.5%分为1个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和1个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各防治区工作重点如下:

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1)

(1)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监测网络覆盖到全部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重点防治区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规定。矿山企业除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规定外,严格采用胶结充填法规范采矿,对地面变形监测点进行定期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矿权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由当地政府负责对采空区进行监测和治理。

(3)大力开展防治地质灾害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2)

(1)分期建立地面沉降自动化远程监测网络,并根据地面沉降发展趋势和监测的要求补充完善监测网点。

(2)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实施重点地区水资源配置与提高降雨利用率、引黄灌溉、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限采禁采地下水、发展节水型农业等措施,使地面沉降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3)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在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采取拦蓄雨洪水、加大降水渗入量;实施地下水直接替代工程,通过实施引黄引江水补源、井灌区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和再生水利用等工程建设,保障压采地下水后的生产和生活用水需求,达到控采和防治地面沉降的目的。

(4)大力开展防治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面沉降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地面沉降危害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一般防治区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防治区,面积420.0km2,占全县面积的82.5%

该区地下水开发强度较低,发生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防治措施为加强地下资源管理,提高降雨利用率、引黄引江水灌溉避免过量开采地下水资源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节水意识,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用水效益。


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系统建设

1、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在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及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所有行政村。完善预警机制,保障安全。构建完整有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行政管理体系与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度。

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按要求进行监测,逐点记录建立监测技术档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监测中发现异常情况和险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灾害点动态变化、发展态势及险情,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将地质灾害引发因素、潜在危险、预警信号、撤离路线、报警电话告知群众。

2、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加强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的群专结合的监测工作,对果里镇侯庄至三龙村一带3处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加强历史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并建立监测技术档案,为灾害(隐患)点预报预警提供基础支撑。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体系,形成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逐步建成与全县气象变化、汛情信息、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贯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递雨情、汛情、灾情、险情信息。

 

3、建立健全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资料共享,逐步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监测网络。结合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建设,构建由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和地面沉降监测系统组成的地面沉降监测网,建立以自动化监测系统组成的重点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实现地面沉降实时监测。加强地面沉降监测站点设施保护,确保监测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2021年,以小清河马桥段地面沉降区为重点,在重点地区建设6个地面沉降监测点,初步建成地面沉降监测骨干网络并实时进行监测;2022-2025年,视监测工作需要再增加地面沉降监测点,形成较为完整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2026-2030年根据山东省新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监测成果,对地面监测网络进行补充完善。

(二)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建立以县政府为主体,各镇、行政村为辅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每年汛期前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监测人员对存在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已发生地质灾害的镇、村进行险情巡查,重点检查各个灾害点的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运转情况,防灾明白卡的发放情况;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加强监测频率,确保群测群防网络的正常运行,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时及时上报。

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将信息通知到位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防灾避险。

险情发生时,发生地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启动镇、部门应急预案,划定灾害危险区域,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并派专人监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随时根据险情变化做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及时发布全县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三级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预报信息。

各级政府要对收看、收听有关地质灾害等级预警预报信息做出安排,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做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当有涉及本地区三级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警预报信息时,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监测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威胁群众,并组织各单位和受灾威胁群众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地下水超采是产生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实现对地下水的合理开发是防治地面沉降的根本途径。统筹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和其它水源,合理开发地下水,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依据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划定结果和地下水可开采量,制定县域内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的控制指标,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对重点地区采取严格的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加强部门协调,共享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及时准确掌握地下水位动态变化,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采取含水层保护措施

通过实施利用亚行贷款漏斗区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在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采取疏挖河道,配套建筑物等措施,拦蓄雨洪水,加大降水入渗量;实施引黄引江水补源;关闭地下水开采井,采用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充分利用再生水保障区内工矿企业用水供应。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自然资源和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按照桓台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建设和完善现有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做到监测信息快速上报、数据集中处理、分析评估迅速,预警预报及时发布,并尽早与市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库衔接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实现在汛期、特别是遭遇严重灾害性天气时,能根据雨情变化情况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时监测、快速评价和及时预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规划期内初步建成安全稳定、功能完善、服务社会、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政府决策和快速处理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提供信息保障。


六、经费估算及进度

(一)经费估算依据

1、《山东省地质勘查预算标准》(鲁财建[2009]77)

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3、《山东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1)

4、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工作收费价目表》;

5、根据对以往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的分析、测算及桓台县物价水平。

(二)目标任务完成经费估算及进度

1.目标任务

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结合山东省桓台县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分期分批逐步建立健全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并开展长期实时监测;严格实施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对重点地区实施地下水禁采限采等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使公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遏制。

2.经费估算及进度

2021年完成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6个地面沉降监测站建设,并进行实时监测;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所需经费为85.5万元。

2022年完成桓台县果里镇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地面变形监测和对已建成的地面沉降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测;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所需经费为40.5万元。

2023年完成10个地面沉降监测站建设,并进行实时监测;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所需经费为125.5万元。

2024年完成桓台县果里镇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地面变形监测和地面沉降监测点的实时监测;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所需经费为40.5万元。

2025年对地面沉降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测;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所需经费为25.5万元。

20212025年目标任务完成经费估算及进度情况详见表6-1,所需资金共317.5万元。

6-1   20212025年目标任务完成经费估算及进度表

序号

防治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

近期(20212025)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完成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

15

 

 

 

 

 

2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培训、监测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42.5

 

 

 

 

 

3

监测网络建设及实时监测

建设16个地面沉降监测点并实时监测,采空塌陷防治区地面变形监测

250

 

 

 

 

 

4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民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10

 

 

 

 

 

   

 

317.5

 

 

 

 

 

 

(三)资金来源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实行分类分级负担,对于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治理资金由责任单位负责;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资金除积极申请省、市各级政府资金投入外,逐步拓宽投资渠道,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等有关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机制 

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桓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来。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各企业项目建设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由各企业自己负责;难以确认责任人和由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县政府负责组织治理,其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三)建立健全应急、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体系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发生时,应向应急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在获知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后,应向县政府报告,并根据灾情或险情程度速报市级主管部门。

县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发动灾区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县域内应急救援工作。

(四)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加强科技创新和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提高综合防治地质灾害的科技含量、能力和水平。特别要做好致灾地质体的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加强监测预报水平,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和快速处理水平,建立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防治研究,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五)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联动机制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灾责任机制和“政府统管、各部门分管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认真落实地质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

在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中,自然地质环境未得到应有的保护,是造成许多地质灾害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地质环境的保护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县政府和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让全民树立保护自然地质环境和防灾减灾意识。

3.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各项制度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始终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保护保证金制度、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地质灾害防治奖惩制度等。

推行地面沉降监测制度、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建立城市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与运行期地面沉降监测制度,加强地下水水资源管理,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纳入生态城市建设考核内容。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地质环境保护执法水平,加大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管督促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群众性工作。目前,部分群众预防地质灾害意识普遍不强,防灾知识相对缺乏。因此,必须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各种形式,深入系统地介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提高用水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七)实施严格的追究责任制度

对引发地质灾害以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追究责任。

 


八、附则

本《规划》由《山东省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文本、附图、附表组成。

本《规划》经桓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本《规划》由桓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表1     桓台县地质灾害点(隐患区)基本情况一览表

编号

位置

东经

北纬

灾害类型

规模

威胁对象

HT001

果里镇侯庄村

118°0807

36°5357

采空塌陷

小型

小区居民及过往车辆

HT002

果里镇三龙村东北角

118°0923

36°5347

采空塌陷

小型

小区居民及过往车辆

HT003

果里镇三龙村东南处

118°0939

36°5317

采空塌陷

小型

村东南耕地

HT004

桓台县马桥镇

117°5252

37°0230

地面沉降

小型

桥涵、水利设施、地下管网、城镇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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