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号 | 总编号第27号 |
标题 | 关于加强索镇王徐路与耿焦路连接线道路提升改造 建议 |
办理状态 | 正在解决 |
建议者 | 周庆东、张水经、巩国、徐银书、魏严磊、刘晓霞、 毕志恒 |
承办单位 |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
提案内容 | 建议加大王徐路与耿焦路连接线的提升改造力度,真正将其打造成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干线 |
答复情况 | 我局党委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索镇段王徐路与耿焦路间的道路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索镇段王徐路与耿焦路间的道路为村道。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对于索镇段王徐路与耿焦路之间的道路建设应由当地镇村组织实施。我单位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道路建设的有利政策,同时协调当地镇、村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力度,尽快完成索镇段王徐路与耿焦路之间道路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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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