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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桓台县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3-53512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5 11:36:28 发布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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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发布日期:2023-05-15 11: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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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是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四周年,自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新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加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行政机关责任约束更加刚性,相应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桓台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也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体现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增强主动信息公开意识。定期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要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精准度。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公众关切问题,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三是要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按照县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是广泛宣传《条例》,营造学习宣传浓厚氛围。桓台县多措并举、创新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综合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政府信息打印复印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