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人民政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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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396B/2010-5020929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10-02-2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人民政府 |
桓台县人民政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桓台县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桓台政务网公布。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桓台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200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条例》实施以来,县政府积极筹划部署,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桓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迅速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了工作沟通和配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着力打造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和有关单位加强了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配置,落实了工作职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条例》公布后,桓台县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印发了《桓台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桓台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桓台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桓台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桓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桓台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类别,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完善和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一是建立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等要求。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一系列申请受理文书格式样本,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环节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09年,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89条,主要类别情况分别为:机构职能类公开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9%;划计划类13条,占6.9%;业务类134条,占70.9%;统计数据类信息12条,占6.3%;其它类信息9条,占4.8%。
(二)政府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公众交流。将政府门户网站(www.huantai.gov.cn)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照《条例》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政务公告、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投诉建议、互动交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理和政策、法规等内容。使政府门户网站更加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二是加强报刊发行。对《桓台大众》丰富了栏目和内容,增加了发行量。使更多群众了解政府工作。三是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年内对行政服务中心设施进行了改造升级,细化了服务内容,对文体中心进行了规划利用,在县档案馆、机关档案室、图书阅览室、文化站、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检索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没有收到公众要求政府机关公开信息的书面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社会各界前来咨询信息均提供免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或提出处理意见。二是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实行初审、复审、审核批准程序,以确定该政府信息是否公开。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镇(办)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及时纠正违反《条例》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镇(办)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迟缓。二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简单、质量不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滞后,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成立学习小组,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提高各镇(办)和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加了政务新闻、民生动态、特色产业方面内容。同时,强化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查阅服务功能。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