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转发淄财税〔2020〕24号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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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465/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财政局 |
关于转发淄财税〔2020〕24号文件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征收管理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淄财税〔2020〕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