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财政局
标题: 关于转发淄财税〔2021〕11号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465/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机构: 桓台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淄财税〔2021〕11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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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淄财税〔202111号文件的通知

县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

现将《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降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淄财税〔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财政局

            2021831

 

 

附件: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降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淄财税〔202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