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财政局
标题: 《关于印发桓台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465/2020-50315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21 发布机构: 桓台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桓台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5-21
  • 字号:
  • |
  • 打印

 

为完善我县国资监管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动示范作用,我县制定《桓台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桓政办字〔202015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等经济行为。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县属国有企业认真落实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功能,优化产业布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防止产业布局过宽过散、资源配置不合理,合理确定投资方向、策略和标准及融资、担保方式和规模,有效防控风险,更好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国资局起草了《办法》,履行规定程序后,由县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三十七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及原则,制度体系建设,备案、核准事项管理,监督检查与风险管控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及遵循原则。《办法》适用于县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同时明确不同产权级次企业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分级分类管理规则,其中县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所出资一级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行为的监管;一级企业负责所出资二级以下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行为的监管。要求企业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以及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导向,体现出资人意愿;符合企业功能定位、发展战略规划及投资、融资和担保管理制度,坚持聚焦主业发展;投资、融资和担保规模与资产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筹融资能力相适应,与企业管理能力、人力资源等相匹配的原则。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投资、融资和担保管理基本制度、专项制度、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体系。县国资监管机构根据投资、融资和担保监管信息台账,对企业年度计划、季度及年度完成情况、重大项目实施及后评价情况等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和管理。同时,对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建立发布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设定禁止类、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对于禁止类投资项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对于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企业应报县国资监管机构履行相关程序。

(三)规范备案、核准事项管理。立足出资人职责,要求县属国有企业将年度投资、融资和担保计划,及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项目,计划外企业重大项目长期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为县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范围内无产权关系的其他县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等计划外行为实行备案管理,必要时向企业反馈提示意见;对列入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租赁、银行贷款等重大债务性融资项目,企业为县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之外的国有企业、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等行为实行核准管理,并向企业反馈书面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特别重大项目,县国资监管机构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

(四)强化监督检查与风险管控。县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健全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战略规划、财务监督、产权管理、考核分配、干部管理等相关监管职能合力,强化过程监管及风险体系评价,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随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加强投资、融资和担保风险管理,必要时对存在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修订更新情况;年度投资、融资和担保计划的执行情况;投资、融资和担保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是否落实项目责任制,项目进度、资金筹集与使用、建设运营质量与效益等是否符合预期;投资、融资和担保相关合同、协议、章程的签订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损害国有股东权益的情形;投资、融资和担保项目专项审计、后评价及结果运用情况等。各县属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投资、融资和担保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事前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方案制定,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提高抗风险能力。

(五)严肃责任追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与流程匹配、可追溯的管理责任链,明确责任主体及相应责任,完善考核评估和奖惩机制。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投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相关链接:#relevance_docu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