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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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613737/2022-522664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牵头科室 |
检查对象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抽查内容 |
抽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地方金融监管和银行保险协调管理科 |
经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
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市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同一单位的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 |
重点从证照管理、公司治理、资本金运用及管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高管人员及从业人员情况、财务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及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检查。 |
5月—12月 |
市级、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
2 |
地方金融监管和银行保险协调管理科 |
全省获得民间资本管理业务或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许可的民间融资机构 |
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市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同一单位的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 |
重点从证照管理、公司治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高管人员及从业人员情况、财务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及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检查。 |
5月—12月 |
市级、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
3 |
地方金融监管和银行保险协调管理科 |
具有经营许可资格的典当行 |
对典当行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市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同一单位的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 |
重点从典当企业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企业资金来源情况、法人股东存续情况、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对绝当物品处理情况、当票使用情况、息费收取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
5月—12月 |
市级、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
序号 |
牵头科室 |
检查对象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抽查内容 |
抽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4 |
地方金融监管和银行保险协调管理科 |
经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含外省融资担保公司经批注在山东省设立的分支机构) |
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市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同一单位的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 |
重点从注册资本金合规使用情况、三级资产比例合规情况、财务管理、公司治理、担保业务开展以及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
5月—12月 |
市级、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
5 |
地方金融监管和银行保险协调管理科 |
经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获得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市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同一单位的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 |
重点从试点资格认定情况、社员管理情况、业务运营情况、风险防控、信息报送以及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检查。 |
5月—12月 |
市级、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