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乡村振兴局(桓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标题: 桓台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
索引号: /2020-503406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16 发布机构: 桓台县扶贫办

桓台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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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桓台县委、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部署,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以来各项工作自查评估,确保430日前全面完成自查评估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对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逐项进行梳理自查,科学评估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系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质量标准。聚焦脱贫质量,严格规范自查程序和评估标准,全面核查,精准评估,做到基础数据、致贫原因、脱贫措施和脱贫成效真实准确,确保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自查评估作为查缺补漏的有效途径,全面查找尚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和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边查边改、立改实改,以问题整改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三)坚持目标导向。瞄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这一核心目标,兼顾其他各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自查评估,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全面评估。既盯紧特殊困难群体和扶贫政策落实,又涵盖一般面上工作,既总结成效,又梳理过程,做到政策内容、工作环节全覆盖。 

三、自查评估依据

1.中共桓台县委、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2.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桓台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3.桓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桓台县贫困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

4.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性文件。

5.省、市、县直有关部门出台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性文件。

四、自查评估实施主体、对象及标准

(一)实施主体。县委、县政府;各镇党委、政府;各成员单位。

(二)自查评估对象

1.县、镇党委政府,各成员单位。

2.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享受政策户)。

3.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及利用财政资金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

4桓台—阳信扶贫协作。

(三)自查评估标准

1.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全部达标,且识别精准、政策到位、档案齐全、环境整洁、群众认可、脱贫稳定的,视为达标。

2.产业扶贫项目:项目运营维护、“四权四率”、收益分配等指标全部到位,符合省项目模板标准的,视为达标。

3.成员单位:各项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且档案资料齐全的,视为达标。

五、自查评估内容 

(一)县、镇党委政府自查评估内容

1.责任落实。

2.脱贫质量。

3“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

4.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5.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6.社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7.扶贫协作。

8.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情况。

9.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

(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查评估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情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部署落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落实情况。

2.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本部门(单位)制定或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制定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性文件落实情况。

六、评估方式和工作流程

要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数据对比等方式开展自查评估,全方位查找存在的问题,多维度评估工作成效,多层次印证评估结果。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全面准备(320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各镇及成员单位制定出台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3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县级成立自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二是各镇及成员单位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查评估领导小组。三是各镇成立由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组成的1020的自查评估工作组,要明确责任,将任务分解到户到人。各镇成立产业扶贫项目自查工作组。各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查评估工作组。自查评估工作开展期间与其他工作脱钩,工作组成员专职负责自查评估工作。四是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联合成立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五是由县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分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残联、扶贫办等部门联合成立指导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好业务指导。

3全面部署培训。召开全县大会,对自查评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开展集中培训,邀请市扶贫办专业人员对全县自查评估工作组组员和自查评估指导组成员进行培训。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321—420日)

1全面自查,列明清单

1)各镇自查评估工作组分组入户,逐项目、逐户进行自查。一是对贫困户进行排查。必须进村入户核查有关情况,填写《镇自查评估表(脱贫享受政策户)》(附件5)、《镇自查评估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附件6)。二是对产业项目进行自查。对照《产业扶贫项目自查评估表》(附件7),逐项目逐项进行核查。自查评估要不落一村、不漏一户,不落一个项目,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2)各成员单位重点自查本部门(单位)制定或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制定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性文件落实情况,任务是否全面完成,各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是否取得既定成效,全面自查评估,形成问题清单。

2建立台账,边查边改

自查评估过程中要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实行日汇总、日调度制度,各镇自查评估工作组要根据当日入户情况,形成问题台账和工作情况汇报,经镇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于当日将汇总情况报县扶贫办。

3上下联动,闭环管理

自查评估工作组发现的问题,各镇现场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镇级解决不了的问题,立即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分类汇总后,反馈给行业部门;行业部门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镇,实行销号管理。420日前各镇和成员单位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分别经镇党委书记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县扶贫办。

(三)第三阶段:县级评估(421—430日)

县级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评估工作小组,对各镇和成员单位自查情况进行评估。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入户核实等方式,评估各镇、各成员单位问题排查和整改情况是否全面、是否真实。同时组织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入户访谈、现场查看等方式,评估各镇、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提出意见建议。430日前,县扶贫办汇总形成县级自查评估工作报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第四阶段:整改提升51—630日)

对自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边查边改,整改提升,全面做好年中督查准备工作,巩固提升自查评估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验收交账之年。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自查评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查评估工作,为2020年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统筹协调。要立足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自查评估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程序步骤、进度安排和纪律要求,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督导推进,及时发现并解决自查评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自查评估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严格程序标准。各镇和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循标准要求,严格把握时间进度,做到内容一项不缺、环节一个不少、流程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对于各镇和成员单位未发现,而在县级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严明纪律作风。县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指导组按照分工,做好业务指导。各镇和成员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坚持质量优先,从严从实,扎实开展自查评估工作。要坚决杜绝大呼隆、走过场,严禁降标准、打折扣,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不担当、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确保自查评估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1.桓台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桓台县脱坚攻坚自查评估督导组名单

3.桓台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指导组名单

4.桓台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参考指标

5.镇自查评估表(脱贫享受政策户)

6.镇自查评估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

7.产业扶贫项目自查评估表

8.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查评估问题清单

9.产业扶贫项目自查评估问题清单

10.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查评估问题整改台账

11.产业扶贫项目自查评估问题整改台账

12.成员单位自查评估问题整改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