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2022年5月桓台县执行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425N/2022-524974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桓台县执行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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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执行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
序号
项目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执收部门
(单位)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备注
文件名 文号
省级立项
1 教 育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报名考试费 缴入财政专户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改委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通用技术科目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鲁财综〔2012〕140号,鲁财综〔2014〕18号,鲁发改成本〔2018〕1430号,鲁发改成本〔2020〕1435号,鲁教财字〔2020〕12号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收费标准核定为16元/科/次。  
2 教 育 中小学住宿费 缴入财政专户 《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鲁教监字〔2008〕5号,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鲁教财字〔2020〕12号 教育部门   1.小学、初中学生宿舍:每生每学期70元(含水电费)
2.普通高中学生宿舍:每生每学期70元(含水电费);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由所在地发展改革、财政、教育部门核定后执行。
 
3 公安 养犬管理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济宁市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批复〉》、《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济宁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财税﹝2019﹞25号、济发改成本﹝2021﹞229号 公安部门 对重点管理区内的养犬单位和个人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 初次登记费200元/只,以后每年签注费100元/只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考试考务费的函》,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鲁财综〔2007〕111号,鲁财综〔2007〕111号, 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济发改办〔2019〕44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的个人 笔试每人每科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 缴入地方国库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6〕4号 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财务部门 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个人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00元;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60元;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360元
 
6 老年大学 老年大学学费 缴入财政专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老年大学收费学费问题的通知》、《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老年大学学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老年大学线上直播平台教学收费问题的复函》 鲁政办字〔2013〕110号,鲁政办字〔2015〕224号,鲁发改成本〔2020〕627号、济发改收费〔2020〕125号、鲁发改成本函〔2020〕157号 老年大学 老年大学学员 1.保健、国画、书法、声乐、戏曲、外语、文史类专业80-100元/学期。
2.舞蹈、摄影100-120元/学期。
3.器乐、计算机120-180元/学期。
4.钢琴等特殊专业200-360元/学期。
 
7 卫生健康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2〕216号、济发改成本〔2022〕76号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自愿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单位和个人(仅限于疫情期间)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收费标准下调为28元/人次(含检测试剂),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收费标准统一下调为6元/人次(函检测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