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425N/2023-533253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2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
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邮编:256400;电话:0533-8180133;邮箱:htxfg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192条,依申请公开6条。积极深化了重点区域信息公开,加强了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逐步加强了与本单位相关的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多类信息。信息的公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监督保障要求,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2022年共6件:一是张介奎、荣庆斌、王敬可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向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所属范围为小清河复航工程,该项目批准权限为省发展改革委。现予以提供: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信箱: bgs_sdfgw@shandong.cn,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二是蔡玉强通过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的要求获取“涉案地块征地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设项目所属范围为小清河复航工程,该项目批准权限为省发展改革委。现予以提供: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信箱: bgs_sdfgw@shandong.cn,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三是荆茂国通过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的要求获取“上海路北延工程桓台段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建议依法向桓台县交通运输局申请信息公开。现予以提供:桓台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淄博市桓台县建设街2018号,联系方式:0533-8180236;四是荆临晶、荆凤通过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的要求获取“上海路北延工程桓台段项目立项等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建议依法向桓台县交通运输局申请信息公开。现予以提供:桓台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淄博市桓台县建设街2018号,联系方式:0533-8180236;五是张经宝通过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的要求获取“楼二村房屋被征收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了解,建设项目所属范围为一中西路工程;六是周革善、周焕功、周峰善、于大华通过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的要求获取“沾化至临淄公路建设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设项目所属范围东沙村已划归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管辖。现予以提供: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电话:0533-3580628。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工作紧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确保各要素准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杜绝因政务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失泄密事件以及擅自发布上级机关政府信息或上级政府其他信息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融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加强平台日常内容更新和运营维护,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专人值班值守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平台服务水平。开通并定期更新高效发改微信公众号,在局公开栏定期张贴最新政府信息,并严格执行日常读网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制度,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无错别字、无错误链接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1、体制机构建设方面:每月不定期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务信息写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文稿质量。2、人员和经费投入情况:县发改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抓好人员经费配套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看,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内容还不够细致,形式还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还需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要加强。
2023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增强主动信息公开意识。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其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所遇到的困点、难点。同时,强化局机关科室之间协调联动,做到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2022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指南,组织各科室结合发改实际,对公开事项逐项梳理,经过商讨、改进、定稿,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严格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督促指导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提案建议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4件,人大代表建议0件。在办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领导为提案办理的具体责任人,研究明确具体办理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了政协提案办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本年度无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