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公安局
标题: 桓台县公安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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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2-15 发布机构: 桓台县公安局

桓台县公安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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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公安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单位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依据
1 治安大队 对外国人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的检查 外国人来华工作检查 外国人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的检查 办理A类、B类、C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2 治安大队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保安员管理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3.《山东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3 治安大队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开展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是否落实旅客信息登记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各类宾馆、旅店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4 网安大队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5 网安大队 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检查 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检查 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