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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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134k/2020-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公安局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桓台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桓台县公安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并配备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
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警务。
2019年,县公安局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2019年全年发布信息159条,涉及政府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政府会议、规划计划、人事信息、业务工作、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及其他信息公开;同时,通过“平安桓台”政务微信平台公开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巡防防范、户籍业务办理等有关公安业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3 | 23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99 | 2799 | |
行政强制 | 146 | 14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3 | 3970.8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1 | 1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重复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9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9 | 9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5 | 4 | 4 | 0 |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桓台县公安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学习《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不够全面、业务知识掌握还不够牢固。主动公开政务意识不够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完善等。
2020年,县公安局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专职工作人员尤其是各单位信息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公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