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桓台县 2022 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MB2859695J/2022-525438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8 发布机构: 桓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桓台县 2022 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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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依据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和市工信局等13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桓台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桓台县2022年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方案》,我县对工业企业进行了“亩产效益”评价。
二、评价范围
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范围为县内全部工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年度新升规企业、初创期企业等一并纳入数据采集范围,但不参与评价),包括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月份统计部门在库企业名单为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原则上占地面积超过3亩的全部纳入评价。
三、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总分为100分,单位用地税收占35%、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占10%、单位能耗产值占10%、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占5%、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占10%、全员劳动生产率占5%、营业收入利润率10%、单位水耗销售收入占5%,加分项10分。
(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单位用地税收占50%、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占40%,加分项10分。
四、评价分类
根据各镇(街道)和县相关部门采集核实的数据,计算出各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序分为A、B、C、D四类。具体评价分类方法如下:
A类(优先发展类):综合排在全县前20%(含)的企业。
B类(支持发展类):综合排在全县20%—60%(含)的企业。
C类(提升发展类):综合排在全县60%—95%(含)的企业。
D类(限制发展类):综合排在全县后5%的企业。
五、企业分档归类说明
A类(优先发展类):主要是指符合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市“四强”产业、《<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重点方向,单位资源要素产出高,生产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
B类(支持发展类):主要是指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支撑作用,单位资源要素产出较高,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
C类(提升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要素产出一般,生产经营效益不高,税收贡献不多,需要进行倒逼提升的企业。
D类(限制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低,生产经营效益差,税收贡献少,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