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小清河两侧灌溉和防汛等配套设施列入小清河复航工程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的建议的答复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4号
建议人: 王心悦、朱孝华
主办单位: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1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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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王心悦、朱孝华二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小清河两侧灌溉和防汛等配套设施列入小清河复航工程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清河复航后,对两岸原有的排灌设施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会同山东省水利勘察设计院对现有排灌设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小清河复航工程对小清河复航后原有的需要改造的部分排灌设施进行改造设计,恢复其原有功能。复航后,小清河水位提高,水量变大,河道疏通,河道功能更加完善,提高了相关设施的排灌能力,应该能够更好地满足排灌要求。我局将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小清河两侧灌溉和防汛配套设施规划的有关工作。

同时,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2018519日

 

关于“将小清河两侧灌溉和防汛等配套设施列入小清河复航工程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的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