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周统计20240308-202403014
索引号: 370321004221361Q/2024-543312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机构: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周统计20240308-202403014

发布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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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前状态 处罚程序类型 备注 处罚事项编码 处罚事项名称
青州百宏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70781MABP5HFC7E           聂朋         370321202400098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青州百宏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并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该车系初次违法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该车系初次违法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罚款 对其进行罚款 0.1     2024/3/14 2099/12/31 2027/3/14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3 一般程序      
淄博鑫起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70322MACNUARL4E           张延起         370321202400096 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 淄博鑫起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指示标志或者监督检查人员的指挥进入公路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不得强行通过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者采取故意堵塞检测车道、短途驳载、锁闭车辆门窗、安装影响检测的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扰乱检测秩序。”、《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货物运输车辆行经超限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或者首尾紧随;(二)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三)逃避、干扰检测的其他行为。”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因该车初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 罚款 对其进行罚款 0.1     2024/3/13 2099/12/31 2027/3/13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3 一般程序      
淄博欣熙来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70302MA3ETJPW68           程元卫         370321202400097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淄博欣熙来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 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可以采取集中约谈、上门宣讲等措施,督促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接受处理。对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经集体讨论,可以依法减轻处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 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可以采取集中约谈、上门宣讲等措施,督促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接受处理。对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经集体讨论,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罚款 对其进行罚款 0.15     2024/3/14 2099/12/31 2027/3/14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3 一般程序      
淄博梓瑞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70306MA3QM7XL7J           王文         370321202400094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淄博梓瑞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罚款 对其进行罚款 0.4     2024/3/11 2099/12/31 2027/3/11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3 一般程序      
高青霖泰运输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703220713293138           张志敏         370321202400092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高青霖泰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 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可以采取集中约谈、上门宣讲等措施,督促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接受处理。对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经集体讨论,可以依法减轻处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依据《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 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可以采取集中约谈、上门宣讲等措施,督促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接受处理。对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经集体讨论,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罚款 对其进行罚款 0.05     2024/3/11 2099/12/31 2027/3/11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3 一般程序      
淄博远平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703057687100268           赵文信         370321202400091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淄博远平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罚款 对其进行罚款 0.45     2024/3/8 2099/12/31 2027/3/8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3 一般程序      
淄博越辉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70322MA3DQ06T11           王安华         370321202400093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淄博越辉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 罚款 对其进行罚款 0.35     2024/3/11 2099/12/31 2027/3/11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3 一般程序      
淄博泽辰运输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70322MA3DNQCM7E           张业田         370321202400095 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 淄博泽辰运输有限公司“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指示标志或者监督检查人员的指挥进入公路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不得强行通过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者采取故意堵塞检测车道、短途驳载、锁闭车辆门窗、安装影响检测的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扰乱检测秩序。”、《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货物运输车辆行经超限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或者首尾紧随;(二)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三)逃避、干扰检测的其他行为。”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 罚款 对其进行罚款 0.1     2024/3/12 2099/12/31 2027/3/12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11370321004221361Q 3 一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