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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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70321004221361Q/2020-502577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25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八项) | ||||||
序 号 |
证明 材料 |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 设定依据 | 开具 单位 |
办事指南 | 备注 |
1 |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370118033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04年406号令,2019年3月第三次修订)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
公安 部门 |
办理地点:桓台县公安局交警支队(一般为交通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材料:驾驶证和身份证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2、审核并依法开具证明。 | |
2 |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许可370118035001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十一条: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
公安 部门 |
办理地点:桓台县公安局交警支队(一般为交通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材料:驾驶证和身份证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2、审核并依法开具证明。 | |
3 | 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含购买发票、合同) | 船舶登记 3700000718015 |
《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公布,2014年7月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
造船厂或船舶交易机构 | 办理地点:造船厂或船舶交易机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造船厂或船舶交易机构提出购船意向; 2、申请人与造船厂或船舶交易机构进行协商,拟定购船方案; 3、根据购船方案,造船厂或船舶交易机构向申请人提供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
限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事项 |
4 | 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抵押证明 | 船舶登记 3700000718015 |
《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公布,2014年7月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
海事部门 | 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办理地点:原船舶登记机关所在的政务服务大厅 申请材料: 1、《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 2、申请所有权注销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 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4、已办理船舶国籍的,还应提交船舶国籍证书; 5、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还应提交已通知承租人的证明文件; 6、融资租赁船舶,还应提交承租人同意注销的证明文件; 7、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8、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申请人相关申报材料; 2、窗口审查申请人相关申报材料并进行注销登记; 3、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相应的证书或证明书。 |
限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事项 |
5 | 经营场所证明 | 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许可3700000118015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取得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应当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 国土、住建部门 | 办理地点: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授权经营、出资入股、租赁)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交清土地出让价款等相关资料 ; 4、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作价出资和入股、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 5、出让的缴纳契税完税凭证;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止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申请人相关申报材料; 2、窗口审查申请人相关申报材料并进行现场勘验; 3、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不动产登记证书。 |
申请人提供房产、国土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土地证明 |
6 | 出租汽车驾驶员健康证明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 370118034000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25日通过,2018年9月21日修正)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 医院 | 办理地点:医院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办理流程: 1、提交查体申请 2、医院开具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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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居住 证明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 370118034000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25日通过,2018年9月21日修正)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三)有营运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 公安 部门 |
办理地点: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户籍科) 申请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 2、核发稳定住所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居民(打算居住半年或已经居住半年以上的)持申请材料到各区县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派出所)提交申请。 2.审核后开具居住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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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生产情况证明 | 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危险品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371018031000 |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 第八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 (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 (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
公安 部门、生产单位或村委 |
向公安部门、生产单位或村委提交申请,出具生产情况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