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0-14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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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有关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部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特制定此方案。

一、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一)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全面摸底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县政府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体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联合县综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联合县司法局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联合县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二、提高质量控辍,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一)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积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强化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学区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下同)建设,完善对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中小学教材要注重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注重语言表达和呈现方式创新,增强教材适宜性。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

(二)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中小学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各中小学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扶贫控辍,避免因贫失学辍学 

(一)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适龄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到2020年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县教体局会同财政部门、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安置帮教机构、残联组织,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二)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四、强化保障控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因地制宜通过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加强城区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

(二)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联合残联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