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2021年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安全管理情况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1-52113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15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2021年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安全管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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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住宿:

桓台县现有4所高中学校学生在校住宿,住宿学生5418人。各学校宿舍全部配备公寓管理员,学生住宿期间,全程陪同学生,严格落实外出登记、请销假、消毒、通风等制度。宿舍楼入口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夜间各公寓楼除公寓管理员外,并安排教师值班,发现异常,及时处置,确保学生安全。

 

学生用餐:

各学校食堂严格执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推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的意见》及桓台县教体局制定下发的《桓台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了学校食堂对大宗食材的采购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和供货商,加强供货商资格审查,所购物品索证索票及时到位,专人管理档案,明晰各方面责任,保证食材追溯渠道源头清晰。通过实施规范化食堂建设,促进学校食堂改善基础硬件环境,规范了学校食堂日常经营行为,加强食堂内部管理,提高监管效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了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通过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定期对学生食堂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各学校定期通过问卷、邀请家长进校园等方式,征求家长意见建议,不断提升饭菜质量。实施校长、干部、教师陪餐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组织活动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组织审批程序,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充分研判存在风险:

一、完善工作方案

各学校(幼儿园)在组织师生开展各类重大集体外出活动时,严格履行申报程序。要健全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制定完善详实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相关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全面落实“谁组织、谁负责”和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二、履行报告手续

活动举办学校(幼儿园)应在活动组织前一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履行书面报告。各镇学校在本镇范围内组织活动的,报镇中心学校审批并备案,各镇学校组织到本镇外集体活动、县属学校组织外出集体活动的,报有关业务科室审核,县教体局审批并备案,内容包括活动方案、组织形式、参加人员、负责领导、安全应急预案等。学校校(园)长负责审查活动方案、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并在外出集体活动申报审批表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审批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审批,未经批准的活动均不得组织实施。

三、开展安全教育

学校(幼儿园)在活动组织前应对参加人员专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活动管理规定,掌握必要安全防范技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外出前活动组织方要对沿途和目的地自然环境、风土人情、民风习俗等方面提前了解,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理要求。

四、强化活动组织

学校(幼儿园)组织重大集体活动时,要根据季节、环境的不同,应尽量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充分考虑恶劣天气和地理环境等不利的因素,事先主动与公安、交通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要提前检查活动场地和设备,确保安全和性能良好。外出活动时,要严密组织,加强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体状况,做好卫生防病工作。高度重视在外期间交通安全,不断提醒师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五、加强信息沟通

学校(幼儿园)在组织重大活动时,要和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上报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做好舆论引导。

六、严格失责追究

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集体活动的,或未按申请中所陈述的要求进行活动的,或在组织外出集体活动中因忽视安全防范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