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实验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7149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05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实验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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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由学校统一印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一般情况下,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学校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试题分析

1.试卷评定一律采用等级评定,任何科目和个人不得以成绩评定学生试卷。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教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