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实验小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2721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实验小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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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预防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体系及职责

学校校长(巩同林)为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第一责任人,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体系。

校长:(巩同林)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副校长:(刘淑华)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学校疫情报告人:(张诚)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协助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全校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办公室主任:(王云涛)了解教职工的出勤和健康状况;每日登记因病缺勤教职工的患病情况,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各班班主任:开展晨(午、晚)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二、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晨检  

1)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班主任每日早读或早晨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晨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

2)晨检内容包括: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等信息。 

3)晨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4)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5)传染病流行时期宜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下午放学回家由家长进行晚检。

2.因病缺课的登记、追踪

1)在学校疫情报告人指导下,班主任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2)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内容及时限

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核实清楚后,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报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