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实验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2721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实验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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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实验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

2.上课教师按时侯课、上下课, 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因离岗而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该任课教师要付全部责任。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离开座位、追逐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每天早晨8:00前严格核实学生缺勤情况,并向学校汇报,及时填好《班主任安全工作手册》和《学生跟踪记录表》。

4.各任课教师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录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迅速汇报给班主任。

5.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提醒学生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6.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8.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9.调课必须通过教务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要负全部责任。

10.如因工作不力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负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