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校企合作联盟章程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2901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校企合作联盟章程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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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联盟的名称

桓台县校企合作联盟

 第二条  本联盟介绍

    “桓台县校企合作联盟”为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其它院校自愿组建的开放式合作平台,旨在为联盟成员提供信息沟通、业务合作、资源共享、课题研究、双证教学、政策咨询等服务资源共享活动。相关单位不论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均可自愿加入,是公益性和开放式非官方、非法人的合作组织。

联盟执行委员会为合作执行机构,负责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活动组织、资金筹集以及对外联络工作;执行委员会下设联络处,承担日常活动与工作任务。

第三条  本联盟宗旨

发挥联盟与各企业、院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为企业和院校的服务能力,根据20112020年中国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落实教育部提出职业教育实施教产合作、校企一体的发展思路,遵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要求,积极落实“山东省49号文件”精神,加速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本着“合作、融入、共赢”的原则,将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搭建教育与产业合作平台,实施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合力推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形成技能人才培养与输送的有效衔接,真正的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顺利开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  服务内容

 第四条  本联盟主要服务内容

(一)通过联盟网 站、论坛会议等方式实现共同发展与资源共享的信息经验交流;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校企合作项目信息,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制度,通过资源整合互通有无,共同促进校企合作促进发展联盟的健康发展;

 (二)反映成员单位的要求和意愿,维护成员单位的利益;入盟成员单位通过互相开放教育培训、生产研发、设备设施、人力资源、就业(创业)岗位、社会市场等综合资源,并以优惠条件实现对方资源的共享;通过校企合作项目对接、订单式人才培养、技能大赛等方式,积极推动职校和企业的人才培养及更大领域的业务合作;

(三)入盟成员单位有权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职教课题研究,提升科研教学实力,共享研究成果;

 (四)入盟院校可以通过联盟获得更多更优惠的行业培训认证资源,以更好的促进双证教学的开展;

 (五)共同打造合作品牌,通过联盟平台,集聚教育与产业合作的综合优势,打造教产合作、校企一体的品牌项目,宣传典型案例;

 (六)联盟每年5月召开一次年会。由联盟执行委员会依据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组织其他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并通过联盟进行适时统一协调处置。此外,根据入盟成员的提议,对大家共同关心的重大议题,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交流研讨活动;

(七)针对联盟个体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推出具体个性化服务。如:订单培养、代理招聘、顶岗实习、人才交流等。

第三章  联盟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联盟组织架构

(一)联盟组织整体架构:

 联盟实行理事会制度,理事由参与单位推选担任,并由推选单位决定任免;通过每年年会选举产生年度理事长。通过“邀请”组织若干行业和社会知名认识担任“顾问委员会成员”。

(二)首届执行委员会负责人由发起人共同推荐产生。后期为理事长提名,当期参与选举的理事单位80%赞成票通过或当选,顾问委员享有同等投票权。

 第六条  本联盟常设服务机构

    常设机构为“执行委员会”下设若干联络处,以承担日常活动与工作任务。各联络处在执行委员会领导下参与各项工作,为联盟常设分支机构设立,设秘书长一名,成员若干,负责日常事务。

 联盟执行委员会及联络处职责:

 1.拟定联盟章程、组织实施联盟工作计划,并负责联盟的宣传;

2.负责联盟会员间的联络工作,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

3.审核和接纳新会员,受理会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4.向联盟会员通报项目信息;

5.负责组织安排联盟会员的联谊活动;

6.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  本联盟会员管理

 第七条  加入联盟的机构应当具备条件

(一)承认本联盟章程,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有意向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各类职业院校。

(四)必须是桓台县域内的单位。

 第八条  加入联盟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本联盟发给会员证书及牌匾。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

(二)享有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三)具有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与监督权;

(四)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有与同业交流知识、经验并共享资源的义务; 

(三)按照联盟要求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数据;

(四)从联盟获得的资讯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一条  联盟成员享有权益

 (一)免费或优先优惠获取联盟提供的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和代理招聘服务;

(二)可以免费参与各项联盟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三)为联盟成员单位设计制作展示主页,在联盟专业频道长年保留。平台为联盟成员单位设计制作单位宣传专栏主页,全年免费使用成员单位信息库、行业人才招聘培训库、分类信息库、企业动态库等,同时链接成员单位网站;

 (四)免费或优先优惠参加联盟参与主办、协办的其它业界大型活动。

第五章  加入本联盟事宜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实行会员免费制度

第十三条  加入成员单位的程序

第一步:填写《联盟会员单位登记表》、《会员单位登记表》可以到联盟官网下载或索取。

 第二步:审批程序与时间

    联盟执行委员会收到登记表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后,由秘书处根据会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自收到登记表和全部有效证明资料之日起10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

 第三步:颁发证书

    被批准为加入联盟单位,颁发《联盟会员单位证书》或《联盟VIP会员单位证书》以及特制牌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 2011 5 11 日 由联盟理事会表决通过生效。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联盟的执行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