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美育工作评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4054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7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美育工作评价

发布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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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我校美育工作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学校美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建立科学规范的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整体状况,切实改进美育教学,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推动新时代我校教育综合改调全面深化,不断提升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切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测评对象    全体学生。

三、测评原则

()导向性原则。通过测评促进学生提高审美素养和发展艺术特长。重点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美育协同机制,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美育融合机制,成立家长、学校“多元立体”的美育评价机制。

()全面性原则。坚持面向人人,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艺术成长和艺术素质的形成状况进行测评。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美育课程研究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研究成果,也关注学生的研究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科学性原则。测评方式方法应遵循艺术教育学科规律,既能如实反应学生的学科学业水平和综合艺术素质,又能根据学校所在地社会、家庭以及生情、教情等实际,科学选取可量化的综合测评指标和方法。鼓励学生在规定的学段期间,在过程中不断自我提升综合能力,主动兴趣参与测评,主动修正测评成绩。学校、班级的测评结果应及时量化归因并深入进行质量分析,形成科学数据,提出改进措施,使测评能科学、持久稳定地改善美育课堂教学。重点要建立以提高美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学校美育教学。

()操作性原则。依据“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优化”的基本思路,测评指标内容和方式应具有可操作性、稳定性和开放性。重点要在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激励学生兴趣、自觉、乐于参与测评活动的内容与方法上改调创新,在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家庭和社会协同参与的评价机制上改调创新。

四、测评指标与测评内容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文件规定,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涵盖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包括课程研究(25)、课外活动(15)、基础知识(30)、基本技能(20)、校外研究(10)、艺术特长(加分项,10)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为了便于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指导意见(试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拟定了指标体系。我校参照指标内容进行细化、量化。

五、测评方式

采取教师评定、统一测评、学生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教师评定:主要完成基础指标测评,由任课教师评定课程研究(25 )、课外活动(15)

()统一测评:主要完成学业指标测评,各校教师进负责组织音乐、美术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命题(50),并于每年的3月份9月份第一周将试卷报送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测评。

()学生自评:主要完成发展指标测评,评定内容为校外研究(10)和艺术特长(10),学生需填报本学年自主参加校外艺术研究、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以及本人或作品参加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艺术比赛(展演)获奖情况,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含校外艺术研究证明、观演门票、学生观摩日记或感想、获奖证书等),学校组织教师统一审核、评定。

六、测评安排

(一) 学校于每学年上学期期末自行组织对全体学生进行测评。

()抽测对象

1.抽测年级: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

2.抽测学生:随机抽取30名学生参加测评,如该年级学生不足30人,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测评。

()抽测方式

以笔试和面试形式现场抽测学生,重点抽测上一学年教学内容,并复核、查阅学校组织艺术素质测评的过程性材料。

七、测评结果及运用

总评以等级呈现,总分为100,90分以.上优秀为A级,75~89分良好为B级,60~74分合格为C级,60分以下不合格为D级。学校根据测评结果填写《学生艺术研究评价汇总表》,做到测试科学、数据准确,并于每学期期末放假前做好分学科测评分析报告。同时,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与艺术素质测评过程性材料(电子版)一并整理、汇总、归档,以备抽查复核。并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