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7682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5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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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以及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7、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8、严禁带任何刀、枪、棍、棒、体育健身器械等管制物品进入宿舍。

9、严禁在宿舍吸烟饮酒等违规违纪行为。

10、晚睡实行点名制度。舍长配合宿管员、值班教师做好查寝工作,请假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政教处批准的假条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