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40807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29
  • 字号:
  • |
  • 打印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共用餐者用的洗手设置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就餐时间,尚味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当发现或被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导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六、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用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