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40807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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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目的

为了确保校舍及设施的安全性,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校舍及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校舍及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要求

(一)校舍结构安全检查

1.检查房屋建筑结构是否牢固,有无倾斜、裂缝等情况。

2.检查楼梯、扶手、栏杆等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损坏。

3.检查屋顶、地基、地面是否稳固,有无漏水、冒险等安全隐患。

4.检查门窗、墙壁等是否完好,能否正常开关。

5.检查校舍内部是否有安全隐患,如电路、燃气等设施是否正常运作。

(二)设施设备安全检查

1.检查学校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有无漏电、过载等现象。

2.检查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等是否安全可靠,能否正常使。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有效,能否满足应急需要。

4.检查食堂、食品加工区域是否卫生、安全,有无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情况。

5.检查运动场、体育设施等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损坏、缺陷等情况。

(三)安全管理检查

1.检查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无执行情况。

2.检查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是否到位,有无师生安全意识的培养。

3.检查校园周边环境是否安全,有无封闭管理、监控设施等安全保障措施;

4.检查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有无定期演

练。

5.检查学校的安全督查和整改情况,有无问题及时处理的机制。

四、检查频次和责任分工

1.校舍结构和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每学期至少一次,由学校的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

2.安全管理检查,每学年至少一次,由学校的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

3.每次检查,应有一份详细的检查记录,记录检查的结果和要求整改的问题。

五、检查结果和处理

1.若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对于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

3.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应设定整改期限,并跟踪整改情况。

4.对于未能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报相关人员。

六、检查结果的通报和反馈

1.检查结果应及时通报学校的负责人,由负责人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2.检查结果应定期向全体师生公示,接受监督。

3.对于检查结果良好的学校,应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1.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与检查并配合落实整改。

3.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学校的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八、制度的评估和完善

1.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完善。

2.监督机构应对学校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提供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