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第一小学食品安全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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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3-529091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13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桓台县第一小学食品安全制度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幼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 员:各处室主任 班主任
二、责任制分工
(一)校长职责
校长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1.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发挥“桥梁”、“龙头”作用。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3.经常性对食品工作小组进行卫生法规、职业道德的指导,提高认识,把食品安全贯彻落实到每个环节中。
(二)副组长职责
1.直接对校长负责,贯穿、执行校长指示。
2. 对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组员职责
1.认真执行学校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规定,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3.严禁学生带零食进入校园。
4.学校配有直饮水机,定期对滤芯进行更换保养,保证学生在校饮水安全。
三、责任制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相关责任人,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等隐瞒实情不上报的相关责任人,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