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第三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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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7194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6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桓台县第三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桓台县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发票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或机打),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桓台县第三小学)、日期、品名(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以上内容应为机打(手写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字迹清楚,大、小写相符,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票据涂改无效,经办人、分管主任、分管校长对支出的真实性负责;经办人对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3.如果发票品名是“办公用品”等某一类物品的总称,则必须附有物品清单,且清单必须是从开票系统打印出来的,并加盖发票专用章,销售方自行用A4纸制作打印的无效。就餐类发票必须附有详细菜单。
4.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不得给予报销。学校严格执行支出审批、预算制度,杜绝一切无审批、无预算的支出。
二、财务报销手续流程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必须是事先经校长审批同意的,方可到财务处办理审核验章、报销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器材需经手人、审核验收人、相关的各部门管理员、总务主任、分管的副校长、分管财务的副校长逐一签字、最后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凡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器材等必须先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打印出固定资产增加凭单方可报销;为各功能室购置的器材设备必须有管理员录入器材帐,由总务处验收后方可报销。
2.各级部和科室购买的零星物品的票据,需经手人或采购人、年级主任或科室主任、分管校长、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逐一签字方可报销。
3.大宗的物资设备采购一律由学校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统一招标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物资运达学校后,必须由采购人、总务处、对应的器材管理员,对照合同要求的技术参数,负责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增加凭单;付款方式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4.学校的所有支出事项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采购、办理前应先填写项目支出审批单并经科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办理;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须有会议通知和学校批准的差旅审批单。分管科室主任和分管校长负责监督所有签批支出事项的全过程,对支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5.报销各种发票、事业收据时,须填写事由并签字、写上日期;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并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内容必须一致。学校报账员和分管负责人负责查验报销手续的完备性。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外聘专家讲座费用,需经学校同意,费用不得超过上级各部门的规定,先有外聘专家签字,再有由分管主任和副校长审核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后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2.各种劳务费用报销表,需经相关科室主任、分管的副校长、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核签字、校长审核签字后由财务处负责办理发放手续,并由领款人签字。
3.因学校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教学仪器、专用材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遵循先进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审核人、分管副校长、分管财务的副校长逐一签字、校长签字,再到财务处报销。
4.差旅费的报销:
(1)教职工的外出培训、学习等出差一律执行事前审批制度,支出费用要用公务卡消费,必须同时持有正规发票、POS机小票、审批单和学习通知。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分管校长、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校长的签字,将出差的交通费报销单和住宿费发票按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面整齐粘贴好(住宿费在最高限额内据实报销,餐费按早、午、晚分别为20、30、30元标准补助具体到顿,包含在住宿费中或者不能证明实际用餐的不予补助), 所有参与学习的相关人都要在发票的背面签字背书。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正常的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出差期间遇特殊情况须临时租车(学校不承担安全连带责任)时,所有租车须事先或临时征得校长同意,租车费用以当地实际价格为准。
5.校内零星维修、装修等由总务处管理把关,负责考察材料及人工价格、选择队伍、全程监督维修施工质量、测量汇总工作量等,考察定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事前必须签好协议,约定好工作范围、工作量、工作时限、双方责任等,考察定价、测量汇总工作量时至少有三人以上联合完成,并填写记录表、工作量签证单等签字负责。
6.学校所有支出一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支付。为学校购物、外出学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需要现时结算的要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报销时必须写清收款人户名全称、账号(卡号)、开户银行全称。收款人必须对应供货人、服务人或银行卡支付人。
7.所有需签字人员的签字要根据财务的要求填在相应的位置。填注的事由要由经办人清楚、明白、简洁的填写在签字章的上方或下方。
注: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相关制度,则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为准。
桓台县第三小学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