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第三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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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7292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6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桓台县第三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教育处、总务处、安全办公室组成,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市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具体做法参照学校火灾应急预案。
6.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财务室、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更换或充粉。
4.总务处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微机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各功能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