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第四小学集会、做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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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0697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集会、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由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以班级为单位,上下楼时不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负责教师要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级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正副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