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第四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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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0697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桓台县第四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对我校发生的各种特大事故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若发生事故立即将发生情况上报教体局相关领导,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大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突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突发事故调查处理抢险工作和学校其它安全工作。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3名
成 员: 中层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一名
办公室副主任:一名
四、有关职责要求
1.发生任何重大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2.上一级行政领导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为履行职责。
3.行政、年级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员、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
4.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5.全体师生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6.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后教职员工。
7.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说明:
所有预案中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的确立,根据相关职位和岗位确立。当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相应接替该职位和岗位的人员为当然的负责人和相关组成人员。
五、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
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领导和教师、学校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保卫人员等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旦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学校领导小组组长或者副组长应在第一时间向教体局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六、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及时报警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安全保卫部门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七、具体处置措施
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工作。
(一)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突发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领导小组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同时向桓台县教体局相关领导报告,立即展开灭火拯救工作。
2.立即采取诸如关闭电器开关、切断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若出现师生受伤情况,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迅速组织学生逃生,组织全体学生转移到学校操场空旷区域。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转移学校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二)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的安全事故,根据灾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桓台县教体局相关领导和桓台县政府报告。
2.立即切断煤气、电源等,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师生逃生自救,迅速转移到学校前院和操场空旷区域。
(三)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继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学生课间执勤和班主任、学校领导执勤工作力度,做到每个楼道、每个区域都有执勤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若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第一时间将学生疏散,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教体局相关领导报告。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亲属情绪稳定。
(四)校园爆炸和外来侵害事故处理办法
1.若发生爆炸事件,学校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抢救工作,并立即向教体局和公安机关报告。
2.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搜寻物证、排查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4.若发现有不法侵害学校师生的倾向,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若事态严重,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向桓台县政府和县教体局汇报。
5.学校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校师生,防止事态扩大。
6.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7.组织学校全体男教师和学校安保人员,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8现场如有师生受伤,学校所有人员都应立即拨打120电话联系救援。在救护人员未到达之前,由学校医护人员紧急实施救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伤亡,组织抢救,学校领导小组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县教体局报告。
2.组织好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安全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六)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首先制定好安全预案,并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提交。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伤亡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先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申请,制定好安全预案,提交学校安全办公室,由学校安全办向县教体局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完善保障体系,学校除安排好带队和充足的安保人员外,另外需派车跟随,聘请专业医护人员跟随,以处理途中的突发事件。
4.若遇突发事件,及时向教体局安全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八)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