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世纪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2-527373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9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世纪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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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职工应严格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教职工凡因事、因病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请假条,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准假。

3、假条填写程序为:请假先将请假条按规定项目填写清楚完备,然后有关负责人签字,两节课以内(包括两节课),年级主任或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两节课以上、半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签字请假;半天以上及集体教研活动必须经校长签字方可准假。准假后将假条交行政办公室,返校后立即销假。

4、每天以上、下午预备时间为准,未请假晚到十分钟以内为迟到,十分钟以上为旷工;以上、下午放学时间为准,早走十分钟以内为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为旷工。

5、全校教职工大会、级部会、教研组会、备课组会及各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会议,没有按规定时间到达视为迟到,未向会议、活动主持人请假而提前离开视为早退,不参加视为旷工;教职工没有请假,私自外出或回宿舍视为旷工。

6、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七天;本人子女婚嫁假期一至三天。本人直系亲属丧事假期一至三天。教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或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教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7、女教职工分娩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晚育规定(初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的五个月(不跨学期)。满3个月者如学校有特殊需要,应服从学校安排。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8、女职工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9、长期请假规定:确因本人身体有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坚持上班者,须持县级正规医院及其以上级别的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报学校审批,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全,而又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请长期病假者须每月一次向学校申请续假,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可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事假者每次连续请假不得超过一周,如果需要续假,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可续假,但续假不得超过一周。

10、每天的课间操时间,教师要按时出操。有事需向本人所在部门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