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世纪中学贫困学生帮扶制度及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27401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08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世纪中学贫困学生帮扶制度及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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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副校长任副组长,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级部主任为成员。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为组长,级部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为组的工作小组。

二、   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   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了女。(3)低保或特困家庭了女。(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了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的家庭经济现状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所在小区、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全部发给贫困学生本人。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公开栏公示。建立档案,开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图生。对于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