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世纪中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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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8326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1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保障我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贫困学生安心学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 成立资助小组
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副校长任副组长,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级部主任为成员。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为组长,级部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为组的工作小组。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了女。低保或特困家庭了女。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了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家访,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确定等级。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规范资金发放流程
资助资金由上级统一打款发放,直接打款至学生本人社保卡账户。
六、公示
资助名单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公开栏公示。建立档案,开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桓台县世纪中学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