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世纪中学实验课教学管理及功能室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40636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08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世纪中学实验课教学管理及功能室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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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世纪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上实验课的教师及实验员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每一节实验课前,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淄博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与应用考评细则》的相关规定。

3.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实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4.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5.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实验课教师守则

一、实验前必须充分备课,有完整的备课笔记。

二、提前进入实验室,作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能顺利进行。

三、授课应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学生的能力与素质为目的,因人施教。 在学生实验过程中应认真回答学生的问题,善于发现学生的弱点与不足,在讲课过程中加以总结。

四、实验中不得无故离开岗位,不到实验中心办公室聊天休息,发现设备故障及时通知实验中心管理人员。

五、对学生进行点名,并做好统计。学生做与实验无关的事,实验教师应及时制止。参照学生实验守则,对学生进行监督管理。

六、实验结束后应指导学生整理好设备,关电源,关门,并在通知实验 中心管理人员后方可离开。

七、下课后填写授课情况记录表。

八、认真查阅学生的实验报告。

九、负责对学生进行实验考核,给出实验成绩。

 

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实验室用于:(1)实验教学活动,(2)课外科技活动,(3)进行实验教学研究培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4)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面向社会,为当地教学和经济服务,不得擅自将实验室挪作它用。

3.做好实验课的管理工作:(1)学期初按照实验教学计划总体安排全校《实验课程表》,并分学科分年级列出贴在墙上(2)分组实验于一周前登记(3)演示实验于三天前登记(4)以上三种文字资料按学期和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4.分组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结束时由教师按要求清点仪器。整理好环境,由实验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准离开实验室,遇有仪器损坏或丢失,要当场处理,不能拖延。

5.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1)实验室日志:记载各次实验,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与实验有关的各项工作,(2)实验室技术档案:记载研制,代用,改进实验装置和自制教具情况,实验教学成果。 科技活动发明制作,新设计或探索性实验等方面情况,(3)各种仪器说明书要分类长期存档,(4) 实验室()事故纪录,(5)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6.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节约水电,药品,材料。爱护仪器,充分发挥一钱一物的作用。

7.严格执行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及时批评教育,实验员进实验室要穿作服。

8.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造出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实验挂图,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实验室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专()职人员负责仪器室管理工作,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仪器室。

2.教学仪器要按国家统一标准分科、分类、科学存放。要有明显分类标签,橱目标签,仪器标签,仪器药品,标本要分室存放,贵重仪器,易挥发,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应设专库()保管。形体特殊的仪器应有专用橱存放,自制教具单独存放并妥善保管。

3.仪器存放要注意防潮、防压、防冻、防晒、防磁、防霉、防震。要经常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4.仪器室要有防火防盗措施。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备是否完好,室内无人要切断水源,电源及关好门窗。

5.对新调拨和新购进的仪器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仪器室。

6.仪器室要有严格账目管理制度。按要求记好仪器账目和消耗品账,每学期期末清点一次仪器做到分类账,消耗药品账与物相符,每学年结束后与仪器总账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自制教具要单独建账管理。

7.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要提前填好通知单,使用前要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用后整理好送交仪器室。

8.仪器室要严格执行仪器领用和借用制度,不符合制度时,实验员有权拒付仪器。

9.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对丢失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对危险品的领取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危险品领用制度。

11.教师实验教学所需要仪器标本、药品应在前三天由任课教师填写“实验通知单”后交实验室进行准备,并于实验前一天到实验室核查、试做。学生分组实验用仪器、标本、药品归还时须交管理员检查;学生实验中如有损坏普通仪器应主动在损坏物品登记单上填写签名,损坏贵重仪器,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任课教师与管理人员商定赔偿金额,处理后作记录。  

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必须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并放入干燥剂,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电工仪器周围不应有强磁场。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存放在一个仪器室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来。

4.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对一些仪器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拭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

5.教学仪器(含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应停止使用,凡能修复的,实验室均应进行维修。教学仪器的维修属于实验室的日常工作范围。对于实验室维修不了的仪器,由实验负责人处理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1)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2)维修用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0%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和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于该仪器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主任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实验室仪器报损制度

(1)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8)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9)报损仪器应填写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做好销帐工作。

(10)低值易损仪器由总务主 任审批,其它仪器报损由学校领导审批。

实验室危险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的管理要遵循保证安全的原则,要加强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教育,化学药品应集中到化学药品室统一保管。

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化学药品管理知识,掌握化学伤害和中毒症状及相应的急救措施,主动接受当地公安、环保、安监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三、必须建立化学药品详细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等,对化学药品的购买、领用及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录。

四、化学药品的存放,做到定橱、定位,摆放整齐。对不同性质,相互之间会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要分橱室隔离存放。对受光容易变质的物品应装在避光容器内,对易挥发、易潮解和易水解的药品要密封保存。

五、化学药品容器都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标注名称、规格、浓度、日期等。无标签药品,不能自乱扔乱倒,必须请专业人员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六、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备(如水、细沙、灭火器等)。对用电线路、电器应定期检查,消除隐患,保证安全。化学药品储藏室()内严禁火源。

七、易燃、易爆、剧毒、易中毒等危险化学药品要在学校领导审批的基础上实行“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管理人员对危险化学药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

八、有危险化学药品专用库房的学校,应把危险化学药品存放于库内,并在库内设置一个毒害化学药品专柜存放;没有危险化学药品专用库房的学校,应设置危险化学药品专柜,管理人员要有保密意识安全意识,不得随意将危险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无关人。

九、对教学上已不需要的危险化学药品,应及时清理调出,变质失效需要报废的,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由学校领导签字,做好账册登记,方可报废。销毁要严格按程序、权限进行,同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则

1.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时应脱下。工作服应经常保持整洁,禁止穿工作服进入公共场所。在进行任何有可能碰伤、刺激或烧伤眼睛的工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经常接触浓酸、浓碱的工作人员,应戴胶布手套及工作帽。试样加工操作时不得戴手套。

2.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及吃东西。不准使用试验器皿作茶杯或餐具,不得用嘴巴品尝味道的方法来鉴别未知物。

3.工作完毕后离开实验室时应用肥皂洗手。

4.实验停止供电、供水时应将水源、电源开关全部关上,以防恢复供电、供水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是否安全及关闭。

5.实验室内的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试剂相符的标签、并标明试剂名称、浓度及配制日期或标定日期。

6.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乙醚、丙酮、浓硝酸、浓盐酸、浓氨水)时,尤其是在夏季或室温较高时,应先用流水冷却后后盖上湿布再打开,切不可将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发生事故。

7.取下正在加热至近沸的水或溶夜时,应用玻璃棒进行搅拌,驱除气泡,或用烧杯夹将其轻轻摇动后方可取下,防止突然产生大气泡并飞溅伤人。煮沸有大量沉淀的液体时应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以免发生爆沸。

8.高温物体(例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锅和瓷舟要放在干净的耐火石棉板)上或瓷盘中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9.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管时,必须包上毛巾,并着力于靠近橡皮塞或拆断处

10.操作时会产生有害气体、烟雾或粉尘时,必须在良好的通风柜内进行

11.实验室的仪器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1.1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闸刀开关应完全合上或断开,以防止接触不好产生火花进而引起易燃物的爆炸,拔下插头时应用手捏住插头再拔,不得只拉电线。

1.2各种电器设备及电线应始终保持干燥,不得浸湿,以防短路引起火灾或烧坏电器设备。

1.3各类电器设备发生异常或故障时,应及时断电,由专业人员检修。

1.4保险丝熔断时,应查清原因,不得任意增加或加粗保险丝,更不得以铜丝代替。

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程

2.1氧气是强烈的助燃气体氧气瓶一定要严防与油脂接触。开启氧气瓶的扳手不得沾有油脂。

2.2搬运氧气瓶时,应先装上安全帽,不可使气体受到震动或撞击,以防止爆炸。

2.3当氧气瓶为竖直放置时,必顽固定拴牢。

2.4氧气瓶不得与电线接触,也不得放在靠近加热器、明火或暖气附近,以及阳光直射的地方,以防止气体受热膨胀引起爆炸。

2.5开启压力表阀门时要缓慢气流不可太快,以防冲坏仪器或引起着火爆炸。

2.6当氧气瓶使用到最后时其剩余压力不得小于0.05Mpa

化学药品的安全操作规程

3.1浓硫酸与水混合时必须边搅拌边将硫酸徐徐注入存有冷却水的耐热玻璃杯中不得将水倒入硫酸中。否则将引起爆炸与烧伤事故。凡是在稀释能放出大量热的酸、碱时都应按此规定操作。

3.2氧氟酸烧伤较其他酸碱烧伤更危险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引起骨骼组织坏死。使用氧氟酸时需要特别小心,最好戴上医用手套操作后必须立即洗手,以防意外烧伤。

3.3搬运大瓶(或坛装)酸、碱或腐蚀性液体时,应特别小心,注意容器有无裂纹,外包装是否牢固,搬运时最好用手推车。从大容器中分装时应用虹吸管移取,不得将10公斤以上的玻璃器皿用手来倾倒。

3.4实验室不得存放大量易燃药品和废液,例如:汽油、乙醇(包括甲醇)、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对少量易燃药品应放在远离热源的地方。注意其盛装容器的密封性,以防挥发后的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使用易燃药品时,附近不得有明火、电炉及电源开关,更不得在明火或炉上直接加热。

废液、废物的处理

4.1一切不溶固体或衣酸、浓碱溶液严禁到入水池,以防堵塞和腐蚀水管浓酸、浓碉成应经稀释后才能放入水池。

4.2大量有机溶剂废液不得放入下水道,应尽可能回收或集中处理。

4.3含有六价铬的废液应先将铬还原成三价后(加放铁屑)再稀释排放。

4.4含有氰化物的废液不得直接倒入实验室池内应在加入氢氧化钠强碱(pH>12)后再再加入硫酸亚铁溶液生成无毒的亚铁氰化钠后再排放。

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各实验分室管理人员是实验室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定期对实验室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三、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四、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有关部门给予接换,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五、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六、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氮气、氧气等)的实验室,严禁烟火,更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

七、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管理。

八、实验室出口、过道、走廊不能堆放包装箱等杂物;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消防逃生指示标志明显。

九、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拨打火整电话119: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灭火的基本方法,会扑灭初起火险和自救。

十、发生火灾、火警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领导,服从指挥。

十一、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关掉仪器设备的电源;实验和工作完毕,离开实验室必须切断总电源,关闭气源、水源,锁好门窗;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十二、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教师职责

一、实验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全面履行实验教师职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二、每学期初,根据教学大纲编制本学期的实验教学规划,实验教师应该按照任务书指定的实验项目、内容按时开出实验。

三、实验教师接受教学实验任务后,应根据实验要求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和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调试实验仪器设备,配制药品、试剂,做好实验准备;并应进行一次实际操作实验,以便掌握实验数据。

四、实验教师要以拓宽知识,锻炼技能,升华理论,培养作风为指导思想,认真讲解实验过程和实验要点,特别要讲清容易发生的设备和人身事故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辅导要耐心细致,不包办代替,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实验结束后,应对实验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及时保养,并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开出登记表和原材料消耗记录表,实验中遗留的药品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抛散。

六、实验教师要及时批改实验报告。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纠正。学期末要根据学生平时实验报告成绩评定该生的实验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七、实验教师应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习校内外的先进经验,逐步提高教学实验的质量与水平。

八、实验教师要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认真维护保养仪器设备,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模范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注意环境卫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发生设备与人身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