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城南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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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8307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 长:韩家云(校长)
副组长:金宗涛(副校长)于凤霞(副校长)
毕志山(副校长)臧玉坤(校长助理)
成 员: 各处室主任
二、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四、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