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一中附属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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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8389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确保学校教学活动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此制定《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以指导学校各年级开展课堂教学活动时遵循的原则、执行的标准与操作流程。
一、总则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观。通过全方位的风险防控和精细化的管理手段,创造一个既有利于知识传授又兼顾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环境。
二、责任主体
确立学校行政领导、年级处室、教师三方协同的安全管理体系,明晰各自职责范围,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安全责任链条。
三、重点教学活动安全保障
(一)实验室安全管控
1.设立专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化学品、仪器设备的采购、保管与报废全过程管理。
2.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限制无关人员进入,确保实验室环境封闭可控。
3.定期举办实验室安全培训,要求所有实验参与者签署安全承诺书,明确知晓违规操作后果。
4.上课期间任课老师不得离开实验室,不得出现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行为,保障学生课堂安全。
(二)体育活动风险管理
1.定期对体育设施与器材维护保养,排除故障。
2.开展体能测试,了解学生身体状况,避免过度运动导致的意外伤害。
3.合理设置体育训练强度,课前必须做好准备活动。
(三)校外实践活动安全保障
1.严格审查合作伙伴资质,选择信誉良好、安全保障措施完善的机构联合开展校外教学活动。
2.编制详细活动预案、方案,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告知学生及家长活动安排、交通方式、食宿条件等信息。
3.配备充足的随队医护人员,携带常用药品及急救用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身体不适或突发状况。
四、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1.教师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完成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严禁失职渎职行为发生。
2.上课教师是本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始终把安全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各项应急预案内容及个人职责。要针对自习课、辅导课、实验课等不同的课堂教学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3.课堂教学中如遇学生发生矛盾纠纷、安全问题等突发事件,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做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同时上报班主任、级部和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4.任课期间课前要及时清点本班学生人数,对不明原因缺课、不在教室内上课或开学后不能及时返校的一定要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弄清原因记录在案。课堂上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学生,不得出现因管理不善引发的矛盾纠纷、家长上访、学生出走、致死致伤等安全事件。
5.私自带学生出入校门而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由带领学生出校门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6.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7.任课教师要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上下通力合作,才能有效遏制各类课堂教学事故的发生,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心、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