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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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839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建立健全学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经研究,决定成立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韩卫东
副组长:耿佃民 杨学光 宗 宁
成 员:董加俊 张孟钢 谢永泽 胡金潇 张 强
张向军 许岩岩 佘玉星 吕茂锟 王 琦
各年级主任及班主任
职 责:当学校发生食品中毒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随即起动,领导小组应当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情况简要报告相关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卫生防疫等部门)并接受上级指导。积极配合上级行政部门对事故的发生进行调查处理,并组织好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各分组及其职责
(一)应急指挥组
组 长:韩卫东
副组长:耿佃民
职 责: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判断事故情况,下达应急处置指令,启动应急处置。及时了解人员救治、现场封存、配合调查、人员安置等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发出指令。
(二)医疗救护组
组 长:许岩岩
成 员:各年级卫生信息员
职 责:医疗救护组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对事故现场情况立即组织救护,及时判断事故现场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将疑似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患者送医院救治。
到达医院后分工明确,做好疑似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患者陪护工作。及时掌握疑似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患者人员数量、主要临床症状、严重程度、已采取急救措施等信息向应急指挥组汇报。同时做好来院家属沟通安抚工作。
(三)事故报告组
组 长:董加俊
副组长:王 琦
职 责:事故报告组接到应急处置指令时,立即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桓台县疾控中心(8185116),并向主管部门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63150)以及向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联系电话8180143)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局工作的唐山镇市场监管所报告。
报告时:
1.报告时要讲清发生事故单位名称、具体位置。
2.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疑似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患者人数、可疑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疑似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患者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3.讲清报告人姓名和使用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注意听清询问,正确简洁地予以回答,待对方说明可以挂断电话时,方可挂断电话。
(四)现场处置组
组 长:张孟钢
成 员:学校应急救援队及物业人员
职 责:保护现场,专人负责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食品和现场相关视频,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进入或移动。
(五)舆情处置组
组 长:杨学光
副组长:韩金哲
职 责:保持各方面的信息畅通,了解情况,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情况,防止舆情恶意传播。
(六)配合调查组
组 长:胡金潇
副组长:佘玉星 吕茂锟
职 责:了解掌握疑似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患者人数、事故发生时间、疑似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患者主要症状、采取的抢救封存措施、事故报告时间、报告部门等信息。配合食品安全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七)善后处置组
组 长:宗 宁
成 员:各年级主任及班主任
职 责:组织人员做好安全事故相关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做好家长情绪安抚,通报事件进展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1.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学校卫生与健康管理中心报告,由医生进行初步检查判定是否属于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如确定是食品安全事件,立即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医疗救护组立即将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报告组同时向上报桓台县疾控中心(8185116)、主管部门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63150)以及向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联系电话8180143)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局工作的唐山镇市场监管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报告人、时间、地点、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3.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及时启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4.学校与中医院联系,中医院安排医生来学校做好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5.医疗救护组积极做好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善后处置组及时联系家长,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6.现场处置组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为确定是否属于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依据。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
7.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立即停止食用。直至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恢复饮用。
8.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时,应主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工作中可能造成事故的不安全行为,放任不管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对明知可能造成事故的不安全行为,放任不管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事故发生后对迟报、谎报、瞒报或不报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伤者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