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
---|---|---|---|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8512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05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第一条 每月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第二条 落实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做好学生上车前与下车后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三条 学生上学下车后、放学上车前值班教师要清点乘车人数,与随车照管员做好学生交接工作,发现有学生漏乘要及时汇报。
第四条 定期、不定期查看GPS监控记录,对校车违章情况及时举报。
第五条 对超员、驾证不符、酒后驾驶、驾驶员随意更换、“黑车”及不按规定路线接送学生的车辆,要及时进行举报。
第六条 制定校车接送方案,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