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突发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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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8528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05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突发地震、气象等灾害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突发灾害防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灾害防御工作的首位,把握灾害预防的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班班主任负全责。学校对各班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第三条 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学校设立防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学校各班的防汛防雷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
(二)日常工作职责
(1)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灾害应急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2)加强对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特别提醒师生在上下学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加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旗杆,以及围墙、厕所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上报。
(4)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等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三)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后,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开展如下几方面工作:
(1)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学校如事先接到地震部门的预报,或遇突发性地震,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2)迅速组织开展自救
通过各种手段迅速发出地震警报。
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在安全位置(如课桌下面),等待地震间隙时迅速带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
有序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救援工作。
(四)做好安抚工作,稳定人心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同时发出救援信号,等待救援。